代理人與專利師的差別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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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bmachine (街角的小王子)》之銘言:
: 過去以為差別不大,最近聽說差別愈來愈大.
: 想請問大家假如相同的學經歷年資的話,專利師與代理人的薪水會有
: 差很多嗎?現在有甚麼事情是專利師才能做代理人不能做呢?


嚴格來講 沒差

專利師法第 36 條第一項

本法施行前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於本法施行後,
得繼續從事第九條所定之業務。

專利師法第 9 條
專利師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專利之申請事項。
二、專利之異議、舉發事項。
三、專利權之讓與、信託、質權設定、授權實施之登記及特許實施事項。
四、其他依專利法令規定之專利業務。

唯一有差異的部分在於
如果沒有在專利師法施行一年內申請免試換證等
就無法取得專利師證照
所以就只能掛著專利代理人的名義

如果哪天修法規定
宣布專利代理人不得繼續代理
那就不能再代理了


專利訴訟請參考下列板友推文

太久沒念行政訴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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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than avatarEthan2011-10-10
感謝不盡
Sandy avatarSandy2011-10-11
不過我比較想問業界對待這兩種人實際上真的都沒差嗎?
Rae avatarRae2011-10-14
可參考 行政訴訟法49條2項2款
二、專利行政事件,具備專利師資格或依法得為專利代理人者。
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1-10-17
代理人和專利師差在:1.名稱;2.一個要交公會費才能用
Hazel avatarHazel2011-10-20
3.懲處單位不同;4.開業方式限制不同(但執業內容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