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反避稅 三年跟蹤期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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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林杰兒/台北報導

中共國家稅務總局已發布「反避稅通知」,資誠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郭宗銘表示,大陸正

積極進行移轉訂價反避稅工作,並訂立十大選案查核原則,台商須格外注意因應,以免被

調整會計科目,追稅罰款。

大陸自1998年發布「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稅務管理規程」以來,至去年已訓練1,500名處

理移轉訂價問題的專門人員,查核對象包括4,000家外商投資企業。

郭宗銘表示,2001至2005年間,中共國家稅局非常著重於反避稅查核的工作上,除要求各

地稅局成立反避稅部門,也訂立十大選案查核的原則,台商應特別留意因應。

這十大選案查核原則包括:與設在免稅天堂的關聯企業發生業務往來的企業、生產經營管

理決策受關聯企業控制的企業、與關聯企業業務往來數額較大的企業、長期虧損或微利 (

而銷售和投資額卻不斷擴大)的企業、出口創匯大戶或投資者等特定行業。

還有諸如跳躍性盈利的企業 (隔年盈利或虧損)、比本地區同行盈利低的企業、與關聯企

業相比利潤低的企業、巧立名目,向關聯企業支付不合理費用的企業、法定減免稅期間將

屆滿,利潤陡降而有避稅嫌疑的企業。

郭宗銘指出,中共稅局針對反避稅查核將有三年的跟蹤期,是否將比照先前對外商個人所

得稅,給予欠稅補報「特赦期」的做法,值得後續觀察。

中共稅務總局日前發布國稅辦函指出,外籍人員有欠稅情形者,在今年6月30日前 (計算

複雜與年份較長等特殊情況者,欠稅入庫期限可延長至12月底)進行補申報,欠稅罰款可

獲特赦免罰。未來三年跟蹤期期限是否比照辦理,值得觀察。

【2004/08/23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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