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在地青年首購屋優惠通過一年後被取消 - 房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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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請問:
去年五月份,我申請了高雄市促進在地就業青年首次購屋優惠利息補貼計畫,
申請的過程中,一切順利,因為我是經由房仲及代書跟銀行申請,
這個月銀行小姐打來說:都發局三月份查測量成果圖發現買的房子是登記店舖。
所以被取消資格,跟房仲業者反應之後,要變更可能要更多錢,
就決定歸還政府的補貼,原房貸是要繳17492,申請通過是繳16681,
去刷簿子確定領了補貼12個月,17492-16681=811 811*12=9732,
理論上我應該是還9732,但銀行小姐說是還16XXX,這個金額也差多太了吧。
銀行是怎麼算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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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thany avatarBethany2014-07-01
假設你原本利率是2.1%好了 當你申請此補貼
銀行實收利率會變成2.34%(1.84%你負擔)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7-01
0.5%政府負擔 所以歸還補貼是歸還2.34-1.84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4-07-03
而不是你算的2.34%-2.1%
Bennie avatarBennie2014-07-04
推樓上,正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