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有養殖登記證的爸媽是否可報為扶養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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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事先爬文...

以前曾po文問過,但那時我還是學生,大家是說就不用擔心報稅的問題
但我現在已在工作,報稅問題就又出現了
爸、媽、哥的身份皆為領有養殖漁業登記證,
依以前板友所說:養殖業是屬於"自力耕作、漁、牧、林、礦之所得",
收入-必要費用=所得,但是必要費用是收入的百分之百,也就是說所得為零

妹目前仍為學生,打工收入金額不達報稅額。
我的所得金額約為33萬,是全家收入最高額的。
不知能否報我妹及爸媽為扶養呢?

若可的話,
爸、媽的扶養項目,可選擇無謀生能力嗎?還是不行?
妹的扶養項目,應是選在學吧,但父母親的職業證明,是要到漁會申請嗎?還是影印養殖漁業登記證即可呢?

此外,若可抱扶養的話,
健保費,除我哥之外的總額是否為我可列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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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dy avatarSandy2008-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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