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銷保單親簽 有解 聯合理財網 2014/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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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日報╱記者陳怡慈/台北報導】
壽險公會理事長許舒博昨(16)日表示,非自動核保或可線上成交類的電銷保單,要保人
簽署要保書時,壽險公司須派員親晤一事,已經有解決之道。公會已經提案,將由壽險公
司另派一組人處理此事。
許舒博說,壽險公會考量電銷人員大部分是女性,如果讓電銷人員進行核保業務,可能有
人身安全的疑慮,因此全體壽險公司已經同意,將另外增派一組人,專門處理電銷保單的
親晤親簽問題。
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表示,保單銷售與核保,原本就不一定要同一人,壽險公會提議由公司
增派另外一組人辦理親晤,方向上可以接受。
另外,保險局請壽險公會統一定義35項特定傷病,除了傳統七項重大疾病,另外增加28項
特定傷病。公會已經完成相關工作,保戶未來如果持有全民健保的重大傷病卡,就可以向
壽險公司申請特定傷病的理賠。
保險業國外投資方面,許舒博說,保險局已經完成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修正案,
最快本周將報請金管會委員會討論,一旦發布實施,未來保險適足率(RBC)不到200%的壽
險公司,只要能夠取得投資大陸股債的專業合格境外投資者(QFII)的資格,將可在專案
申請下,取得投資大陸有價證券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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