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離婚後每月付給前妻的費用可以抵稅嗎? - 稅務Annie · 2020-05-04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如題 離婚後 法院 協議 每個月我要付給前妻20000 做為小孩的生活費。 這筆錢 等於讓我的收入減少 而前妻的收入增加。 這樣有可能讓他為這筆繳稅嗎? 這樣算是他的所得嗎? 不然錢他拿去,稅我來繳好像有點… ----- Sent from JPTT on my Google Pixel 3a XL. -- 稅務All CommentsEmma2020-05-07所得稅是指妳工作所得,她拿到的是契約給付,不一樣的東西Caitlin2020-05-11啊不就小孩扶養折抵Wallis2020-05-13不要離婚啊Sandy2020-05-18小孩扶養 他沒意外是會自己拿去報吧 ...Related Posts第一次報扶養問題扶養退稅問題?請問一下名模條款避開綜所稅申報10大常見錯誤首報族教戰篇 職場新人年薪40.8萬以下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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