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連結:
http://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180301001722-260402
2.原文內容:
雄獅旅行社在去年5月間,發生個人資料外洩,導致客戶訂購的旅遊商品內容資料,落入
詐騙集團手中,歹徒以提款卡解除設定為由,詐騙數萬元到68萬元不等,被害人有24人。
消基會為此對雄獅旅行社提出民事損害賠償的團體訴訟,求償總金額363萬9592元。
消基會今(1日)上午到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提靠,負責案件的律師陳潼彬指出,詐
騙集團明確說出被害人訂購商品內容,取得消費者信任,以為真的是員工疏失,信用卡被
連刷12次,為了解除設定,聽從電話指示到提款機前解除設定,遭詐騙數萬元不等。
被害人從去年3月間開始,直到5月23日雄獅旅行社才發現資料外洩,一直到現在都還有消
費者接到電話,36萬筆都落入詐騙集團手中,包括旅客姓名、電話、購買商品等。
陳指出,雄獅旅行社聲稱自己也是被害人,公司電腦遭到入侵,僅願意賠償2000元折價券
,以及1年內享有員工價的優惠,消費者不願接受,委由消基會提起團體訴訟,向雄獅旅
行社求償。
消費者共有18人受騙,其中6人沒有實際的損失,總共24人向雄獅旅行社提出精神慰撫金
,每個人2萬元,包括被騙損失金額,總共363萬9592元。
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雄獅旅行社個資外洩是首宗以個人資料保護法提出的團體訴訟
,為了是提醒《電腦處理個人資料保護法》自1995年公布實施後,大多認為外洩是他人不
法犯行,企業本身不須負擔法律責任,提出民事求償,就是要企業更加注意個資保護,讓
資訊安全得到更好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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