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目前的環境對於發票無紙的概念還是滿低落的
都市地區是比較好一點,能刷手機條碼跟有配備掃描器的店家都很多
但是還是常常遇到明明有能開電子發票,但是卻說掃描器壞了、沒開、沒裝等等的
或是就直接跟你說他發票已經打好不能用了,去過很多飲料連鎖店都這樣搞
之前有詢問過財政資訊中心專頁
發票儲存信用卡載具只有新光三越及大潤發跟大買家
普及度上來說其實還是不好,一方面是推索取發票推很久了,所以台灣人還是習慣
要索取發票,二來出示手機條碼還是多一個步驟,如果能立法強制信用卡能存發票的話
就更好了,不過這樣一人多卡的話對獎也是麻煩點,個人是覺得歸戶的步驟還是沒那麼
的親民,要點太多地方,如果能從銀行方協助下手的話會好一點
再來是手機條碼
詢問過的回應是:
『目前為推廣期 ,有配置條碼掃描器的店家 ,若無故拒絕使用載具的店家 ,
消費者可向各區國稅局檢舉 , 國稅局會派人加強督導。謝謝』
根據電子發票實施作業要點:
除無實體店面之營業人外,營業人應具備讀取共通性載具之條碼掃描機具或設備,
以利民眾以共通性載具索取無實體發票,落實無紙化政策。
所以基本上有開電子發票就一定要有掃描器,至於什麼壞了、沒開、不會用
這都不是消費者的問題,檢舉下去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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