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車禍理賠資料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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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之前2月底遇到了車禍,我方受傷送醫,對方人車未倒也沒什麼損傷。

之後初判表出來,對方全責,對方保險公司允諾3萬和解。

之後將表單寄送給我,發現了幾個問題。

1. 和解書上有地方車號打錯,是否直接修改後簽名即可?

2. 和解書一式三份,但對方都還沒簽名,卻要我先簽名後掛號寄給保險公司,
這樣我方根本沒有任何一份真正成立(兩方簽名)的和解書,感覺不太對?

3. 由於醫療部分有單據只有當下送急診,後續骨頭有移位,去給民間整骨的處理。
所以在聯繫中已經有表明這部分沒有單據,但由於賠償金是包含強制險。
那這部分會有影響嗎?

4. 由於部分單據都要求正本且只有一份,還有一些身分證、駕照、行照影本。
如不放心,是否可以要求直接到保險公司處理這些資料?

想請教各位我方該如何處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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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ichael avatarMichael2020-04-13
傷到骨頭別急著和解。
Dorothy avatarDorothy2020-04-17
和解沒有公證人嗎?
Bennie avatarBennie2020-04-17
貪圖行政便利,不怕被打回馬槍嗎
Jacob avatarJacob2020-04-19
1.不可,請對方保險公司修改正確再寄發一次
Edith avatarEdith2020-04-19
2.若保險公司為代位賠償,常他方欄位則是保險公司資
Belly avatarBelly2020-04-24
3.這部分仍需瞭解就診診斷書,才能比較好推斷是否會
再有後續引發問題的可能。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4-25
4.事故聯單能再向派出所申請影本,不影響使用;證件
部分能在不遮蔽資料判讀的部分寫上“僅供本次車禍理
賠使用” 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