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贈與稅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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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我從自己的帳戶裡轉了100給孩子(未滿10歲),

也從我媽媽(孩子的外婆)的帳戶轉100給孩子

又從我姐(孩子的阿姨)的帳戶轉100給孩子

承作優利定存&活動, 今年定存到期了,

我把 整筆300 分2天 轉回我自己的帳戶

請問這樣會有贈與稅的問題嗎?

有爬文知道大家曾回覆如果國稅查到前匯回就沒關係

但我想請問是指當年度而言嗎? 還是看到有提到7年1個月

是7年1個月的轉進轉出總計嗎? 有點不太瞭解...>"<

如果依我的例子,如果光看我個人跟孩子間(因我媽跟我姐只各轉100,應該沒問題吧?)

我在去年給孩子100, 今年孩子轉回300

如果是300-100=200 這樣不超過220, 不轉回去可以嗎?

但如果是看當年度的話, 我是不是趕快轉回去孩子帳戶80就可以了??

感謝大家

P.S. 上述單位: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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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8-05-13
這好像有爭議 你問國稅局比較清楚
Necoo avatarNecoo2018-05-15
就民法第1087條意旨,子女因贈與等無償取得之財產,
為其特有財產。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8-05-17
又依民法第1088條第2項但書規定,父母非為子女利益不
得處分其特有財產。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5-17
就民法部分,本件除非能證明當初給子女錢,是借名登記
,而非贈與,否則依上述法令,把錢再轉出子女的帳戶
給自己,已經是無權處分了。只是除了子女或親人,應
該沒人會在意這個就是了。
Ivy avatarIvy2018-05-19
就稅法實務而言,國稅局會認為那是超過220萬的贈與行
為,要課徵10%即8萬的贈與稅,最好先匯80萬回子女帳
戶,明年1月1日再匯80萬出來。
Sandy avatarSandy2018-05-24
贈與年度是採曆年制,即每年1月1日至該年12月31日。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5-26
建議找懂的人規劃 不要搞些奇奇怪怪的東西。
Callum avatarCallum2018-05-27
可以這樣轉來轉去、減來減去?那還要報什麼贈與稅?
Rachel avatarRachel2018-05-28
將300萬轉回去,然後轉 200出來,再去申報贈與(網路可以辦
Mary avatarMary2018-05-30
我覺得很危險 之前在國稅局當工讀 他們沒有匯回就
相抵的想法 反而會當成兩筆贈與 原po已經匯了就算了
帳戶不要再變動了 等國稅局人員講了再動作....
Bennie avatarBennie2018-06-01
動產理論上一年內贈與總額沒超過贈與稅免稅額(目前是
Lucy avatarLucy2018-06-02
新台幣220萬)是不必申報,這在《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24條第1項有規定。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8-06-07
贈與不動產是地政事務所要求一定要申報,不然你無法過
戶。
Queena avatarQueena2018-06-07

將現金存入子女帳戶的贈與行為,稅捐機關查得到資金流
Puput avatarPuput2018-06-10
向(財政部臺北國稅局新聞稿,發布日期:105.12.13)
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8-06-12
Zanna avatarZanna2018-06-12
本來國稅局實務上的認定就是你無緣無故把錢存在親人帳
戶,就會認定是贈與了。
Ingrid avatarIngrid2018-06-15
在被國稅局稽查前匯回去,通常就會沒事。
Tracy avatarTracy2018-06-17
不知道有沒有人能提供函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