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近期有可能會購入人生第一個房子(約26坪)
但是關於土增稅問題想請教
因為牽涉到新房的名字要共同還是掛太太的
我是家中獨子
家裡有一間自住公寓應該有快40年了
(約23坪)
沒有意外的話以後會繼承此房子
若我們買新房,採共同持有
是不是之後轉賣此新房時(有可能會換),
我就會用掉土增稅減免優惠10%
這樣我繼承的房子
之後要脫手 就不能再享此優惠?
如果是,那新房是否掛在我老婆名下
是否就變成我自己繼承的房子出售時可再享受一次減免?
謝謝各位釋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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