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股利退稅之計算方式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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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先觀看先前的文章後

發現股利發放有所謂節稅的效果(前提當然是可扣抵稅率大於股東綜所的邊際稅率)

爬文研究的結果 發現可以退多少稅(或補多少稅)

其公式為= 現金股利*(可扣抵稅率-個人綜所稅率)

至於這個公式從何而來

小弟認為可從下列推算得出:

假設所得淨額為100萬,沒有股利發放時,

應繳稅= 100萬*個人綜所稅率(不考慮扣除額問題)

於有發放股利時,

應繳稅= (100萬+現金股利)* 個人綜所稅率 - 應扣抵稅額(即現金股利*可扣抵稅率)

兩者相較之下所得之差距,即等於上述可退稅額 =現金股利*(可扣抵稅率-個人綜所稅率)

不知這樣的計算有無闕漏之處,煩請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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