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繼承的問題 -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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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爬文知道繼承要準備如下的文件︰

被繼承人

1.可確認為全體繼承人「戶籍謄本手抄本」(電腦化之前的手寫資料,死亡者
『從出生到死亡時』的『全部』『有連續性』的戶籍手抄本or騰本,
不是放在家裡的戶口名簿)
2.除戶戶籍謄本(拿死亡證明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3.被繼承人之存單或存摺

繼承人

現戶戶籍謄本、身份證正本、印鑑、印鑑證明、親自到場
不克前來辦理之繼承人應提出委託書

加上
存款繼承申請書 (含繼承系統表)
稅捐機關核發之稅款繳清證明或核定免稅證明書(存款新台幣20萬以下可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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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下列問題不解 可以請強者解答嗎?

1.若有遺囑是要先去法院作判決嗎?
2.若無遺囑或法院判決或拋棄繼承之類的,銀行是要幫所有繼承人作應繼分分配嗎?
還是n個繼承人協議要怎麼分 再寫「存款繼承分配書」即可?

領取繼承款項的方式可為下列嗎?

1.開一張本行支票抬頭人會開所有繼承人的名字,全部繼承人在票的背面背書就可存至
其中一位繼承人的戶頭。
2.照「存款繼承分配書」之金額開n張本行支票或匯款至繼承人他行帳戶
3.繼承人全到,可直接領現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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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a avatarUna2013-04-22
若所有繼承人都協議好了,可以填一份"遺產分割協議書",格
式及內容網路搜搜可找到一大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