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事情是這樣的
2010年間. 家人凌晨行駛汽車時
與一台酒駕+闖紅燈的輕型機車發生車禍
對方不幸身亡
對方家屬只有一位姐姐.(沒有其他直屬親人)
當時對方有提告.並開出200萬和解金
(不含強制險及喪葬費用保險公司另賠70萬)
經法院近日判決確認賠償
而我們當時保險內容第三責任險可賠額度有500萬
雖然如此
關於200萬和解金的問題
保險公司說只賠50萬 (並告知我們對方姐姐無直接請求權)
保險公司說他們無法依據理賠
其餘150萬要我們自掏腰包
想請教一下
因聽聞別人也發生類似的車禍
但因第三責任險第一時間全賠
也沒有後續打官司的困擾
今天致電於理賠專員時
問為何別人可賠全額
專員反問我們:依什麼法可賠??
還問我們甚麼保險公司可以全賠??
那個專員?? 他要去聯絡!!
想請問大家
關於第三責任險的理賠有沒有甚麼規則
我們該如何爭取理賠?
因為對保險法規真得很陌生
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資訊!
或是哪裡可以查到法規
謝謝大家!!
感激不盡!!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