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我在當業務,公司對業務用車有兩種方案
第一種是直接給你38萬元買車,但是要在公司做滿五年
第二種是你自己買車,然後公司每個月給你七千多元的補助
所以我有拿到代號為51的扣繳憑單
請問這個應該要填進去 租賃所得-其他 非固定資產的項目裡嗎?
如果是的話,在必要費用及成本那欄,我可以填我每個月都繳的車貸進去嗎?
如果這樣填的話,是不是我這項收入就不用扣稅了?
而且這張扣繳憑單上還有扣繳稅額10068元
是不是表示本來我應稅兩萬多,還可以扣掉這一萬多塊?
麻煩各位解決我的疑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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