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申請專利過程中,被欺騙這樣有何申 …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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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跟論文不同

在專利上,發明人列名的順序並不影響其權利

以下為中華民國專利法相關規定

第六十一條 發明專利權為共有時,除共有人自己實施外,非得共有人全體之同意,不
得讓與或授權他人實施。但契約另有約定者,從其約定。
第六十二條 發明專利權共有人未得共有人全體同意,不得以其應有部分讓與、信託他
人或設定質權。


所以就是說 你是發明人之一 你就享有權利

甚至 沒你的同意 其他發明人也不能部分轉讓他的專利權

不過 如果你是說申請專利在學校計算畢業點數(?)時的差別 我就不敢保證有沒有差了^^"


※ 引述《Vitus0 (vitus)》之銘言:
: 最近我跟指導教授還有一位教授最近申請了專利,
: 這專利的東西是我一手發明和設計的,專利書也是我花了3個月時間寫的
: 。
: 所以當初我的指導教授A教授認為這專利因該把我填第一發明人,當時只負責贊助經費
: 的B教授沒多說什麼,就同意。所以就這樣送給法律事務所,準備完稿送到智產局。
: 但這位B教授在送出去之後親自來找我給我簽一張同意申請專利的同意書(上面順序已經變
: 動),於是我問B教授:這順序不太一樣?
: B教授回答:這無關順序我問過了。
: 於是我也沒對老師設防 就簽了上去。之後送稿的專利書第一發明人的順序就變他掛第一
: 我變第三發明人,之後我問負責申請的專員他說一開始就有告知B老師了。
: 之後他辯稱:他忘了,已經送審了就別麻煩了。這讓我實在無法接受...
: 所以我想問PTT上法律專家們:
: 一個大學教育者做出這種欺騙學生以圖名利的行為,
: 這樣是否有管道可以申訴。或法律途徑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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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1-04-12
不過 如果你想捅那個教授...是有 其他頗有趣的辦法XD
Ina avatarIna2011-04-13
發明人與申請人不同,發明人有姓名表示權,專61/62指的是
專利申請人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4-14
小地方可以看見教授為人XD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1-04-16
謝謝Arie大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