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最近解禁的攸遊法案 - 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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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2032016 (右京)》之銘言:
: 新聞中說
: 以後各家銀行都能推出結合悠遊卡功能的卡
: 能夠在各種地方購物和消費,限額是10000元
: 1._就是把現行悠遊卡做成像7-11的中國信託信用卡一樣嗎?上限是一萬
: 2.我納悶的是,法案通過的功能,這不是結合悠遊卡功能的信用卡早就有這功能了嗎
: 還是這個法案說的是,讓一般非信用卡的的VISA卡也能用?

之前的法規有規範只有銀行才能做跨業消費的儲值卡

所以像悠遊卡、ICASH只能在交通或7-11單一通路消費

悠遊聯名信用卡上的悠游錢包是發卡銀行加上去的

卡上坐捷運的儲值金以及悠遊錢包的儲值金是分開的

目的就是可以讓這張卡在其他地方作消費

現在法規通過後悠遊卡、ICASH或其他非銀行單位發行的卡片都可以做跨業消費

未來拿ICASH到7-11 星巴客 康是美甚至其他商店消費都是可以期待的

儲值在悠遊卡的金額以後也可以擴即到非交通消費

不像現在的悠遊聯名卡必須另外把錢存在悠遊錢包後才能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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