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Ensanguine (sanguine)》之銘言:
: ※ 引述《J0HAN (沒有名字的怪物)》之銘言:
: 有在逐條釋義找到解釋,
: 這邊一併補充一下,
: 新穎性優惠期,其目的為申請專利之發明因前述三種情形而被公開者,
: 如在公開後六個月內申請發明專利者,則此發明會被視為不喪失新穎性。
: 應注意者,新穎性優惠並不能使該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日溯及公開日,
: 所以在下列三種情形,該被公開之發明,將無法取得專利:
: (一)發明人在法定的三種公開行為後,另在出版物上公開...
: (二)在享有新穎性優惠期之發明提出申請前,有第三人非接觸該公開之發明,
: 而獨自研發相同之發明並已公開者。
: (三)在享有新穎性優惠期之發明提出申請前,有第三人獨自研發相同之
: 發明,且先提出申請者。
: 所以在本題中,甲之發明適用第三種情況,
: 基於先申請原則,導致甲之發明不被準予專利,
: 而乙之發明則會因為甲公開在先,而喪失新穎性。
: 我這樣想對嗎?
另外同樣想請教一下這一題
5. 甲於完成 A 發明後,即在 2009.01 向美國申請發明專利,並於 2009.07 向日本
申請發明專利,則甲於 2010.06 向我國申請同一發明專利時,所得適法主張之2
國際優先權為何?
(A)同時主張美國與日本之申請案為其國際優先權基礎案,均為適法
(B)僅得主張美國申請案為其國際優先權基礎案,方為適法
(C)僅得主張日本申請案為其國際優先權基礎案,方為適法
(D)無論主張美國申請案或日本申請案為其國際優先權基礎案,均不適
答案是D
請問這是因為專利法第27條第二項規定
當申請人於同一申請案主張兩項以上優先權時
應以最早申請之優先權的次日起算
所以 應採在美國的優先權
但是美國的優先權因已過了12個月的期間
因此也不能再主張
這樣子的想法對嗎?
謝謝!
--
: ※ 引述《J0HAN (沒有名字的怪物)》之銘言:
: 有在逐條釋義找到解釋,
: 這邊一併補充一下,
: 新穎性優惠期,其目的為申請專利之發明因前述三種情形而被公開者,
: 如在公開後六個月內申請發明專利者,則此發明會被視為不喪失新穎性。
: 應注意者,新穎性優惠並不能使該專利申請案之申請日溯及公開日,
: 所以在下列三種情形,該被公開之發明,將無法取得專利:
: (一)發明人在法定的三種公開行為後,另在出版物上公開...
: (二)在享有新穎性優惠期之發明提出申請前,有第三人非接觸該公開之發明,
: 而獨自研發相同之發明並已公開者。
: (三)在享有新穎性優惠期之發明提出申請前,有第三人獨自研發相同之
: 發明,且先提出申請者。
: 所以在本題中,甲之發明適用第三種情況,
: 基於先申請原則,導致甲之發明不被準予專利,
: 而乙之發明則會因為甲公開在先,而喪失新穎性。
: 我這樣想對嗎?
另外同樣想請教一下這一題
5. 甲於完成 A 發明後,即在 2009.01 向美國申請發明專利,並於 2009.07 向日本
申請發明專利,則甲於 2010.06 向我國申請同一發明專利時,所得適法主張之2
國際優先權為何?
(A)同時主張美國與日本之申請案為其國際優先權基礎案,均為適法
(B)僅得主張美國申請案為其國際優先權基礎案,方為適法
(C)僅得主張日本申請案為其國際優先權基礎案,方為適法
(D)無論主張美國申請案或日本申請案為其國際優先權基礎案,均不適
答案是D
請問這是因為專利法第27條第二項規定
當申請人於同一申請案主張兩項以上優先權時
應以最早申請之優先權的次日起算
所以 應採在美國的優先權
但是美國的優先權因已過了12個月的期間
因此也不能再主張
這樣子的想法對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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