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扶養親屬有無順序之分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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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各位一個問題
前年報稅的時候,我老爹把他娘(我阿媽)申報為扶養親屬
結果最近我們收到補繳稅通知單,說我阿媽已經被人報走
報的人是她孫女,而且說她還有提出證明
我真想說扶妳個xx啦,到底是誰養誰阿........
所以想請教各位,到底
扶養親屬有沒有順位?
如果要補證明是要補啥證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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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William avatarWilliam2008-03-26
沒有順位...先報先贏
Irma avatarIrma2008-03-28
爬文爬好久。請查文章代碼 #15zHl_H3
Jake avatarJake2008-03-29
(在tax板板面上按#,然後貼上↑,Enter) 看那篇的推文
先向國稅局申請復查,看哪方提得出撫養事實的證明囉。
Kumar avatarKumar2008-03-29
感謝各位的回答
Xanthe avatarXanthe2008-03-31
這種的話的確事先報先贏…
Olivia avatarOlivia2008-04-04
樓上的話是建立在國稅局只就書面資料審核的結果....
基本上只要提出異議~國稅局會以客觀事實為認定~沒有先報先贏
Valerie avatarValerie2008-04-07
我覺得復查應該會過,因為子女比孫子女的親等接近。
Thomas avatarThomas2008-04-07
akakapo好聰明,知道我會回頭改標題,就用文章代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