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所得扣繳憑單的疑問?? - 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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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個人所得稅扣繳憑單中的薪資
是指底薪還是實領薪資???

因為我的薪水算法很簡單
底薪-勞健保自付+加班費=實領薪資

我知道加班費在限額內免稅...
勞健保自付應是報在保險費項內
所以我的扣繳憑單中的薪資,應該是用底薪計算吧??

2.年終和三節獎金也算在薪資內嗎??
之前公司沒有列算三節獎金,
爬文看到有人說不列,但也有人說列入....
哪裡可以查到法規或依據?

3.如果年終和三節都算入,
扣繳憑單的薪資是12*底薪+年終+三節??

4.財產交易損失找到的例子都是房屋交易
請問有其他適用的項目嗎??土地??動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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聰明的人,不容易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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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Megan avatarMegan2018-02-23
底薪+勞健保自付額+免稅加班費
Sandy avatarSandy2018-02-27
扣繳憑單金額=106年1/1-12/31領到的錢
Puput avatarPuput2018-02-27
您的狀況如沒其他的,會=12*底薪+年終+三節
James avatarJames2018-03-03
但如12月薪資及年終是107年才領,則金額會等於106/12薪+106
年終+107年1-12月本薪(不含加班費)
Gary avatarGary2018-03-03
第二句忘了註明,伙食費不用開扣憑,要扣掉
Joe avatarJoe2018-03-06
扣繳憑單金額就是應稅薪資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