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國泰新全意條約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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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國泰保險條約問題想請教各位先進...
去年買的主約是新安心保住院醫療終身保險(保額500)

新全意住院醫療健康保險附約的第十五條==>被保險人的保險效力終止
條約內容==>

被保險人於主契約保險單週年日時符合下列約定之一者,本附約對該保
險人之效力即行終止:
一、主契約被保險人或配偶之保險年齡已達七十六歲
二、主契約被保險人子女或繼子女之保險年齡已達二十六歲

問題在於第二條意思是假設我三十歲有子女,到我五十六歲的時候小孩
也滿二十六歲,那麼這條附約就終止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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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1-08
如果你附加此附約在小孩身上 小孩身上的附約最長到26
Madame avatarMadame2013-01-11
附約風險,如果出險,保險公司有權力在孩子26歲之後拒保
就看你要不要承擔這些風險
Belly avatarBelly2013-01-14
謝謝回答,所以我的附約不會因此終止就對了~
Emma avatarEmma2013-01-17
是的~不會終止~~但建議小孩部份另外分開買吧
Daniel avatarDaniel2013-01-19
對了,新全意條款是列舉式的喔
Queena avatarQueena2013-01-24
真全意是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