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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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去年九月收到了一張「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

給付總額為九萬五千多、扣繳稅額為兩千三百多,所得類別為「50薪資」

爬了文章有大略的了解


「被扣掉的兩千三百多元,須在今年五月報稅時申報,即可退稅」


請問我這樣的認知是否正確?



但現在問題是,因為我屬國中小教師,今年五月尚不須報稅

家人們也不須報稅

這樣我該怎麼「退稅」呢?


兩個問題有請版上前輩們解答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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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Ina avatarIna2011-01-24
中小學教師僅"薪資所得免稅"
Linda avatarLinda2011-01-29
應該就還是要申報綜所 然後看最後要繳多少 或者是可退稅
Cara avatarCara2011-02-02
那9萬多所得 應該不屬於免稅範圍內的所得
Regina avatarRegina2011-02-02
感謝樓上兩位的回答,因為前幾年都沒有這樣的情形,所以
Daniel avatarDaniel2011-02-04
不清楚報稅程序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1-02-07
要申報才能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