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友午安
我前幾天已將國稅局寄過來的試算表的稅務繳清
後來逛到說房貸利息也能列舉,想請問幾個問題
1 我已經先繳稅了,再補上列舉項目,政府會退稅給我嗎?
2 列舉項目要是少於標準扣除額,是不是就只能用標準扣除額了呢?
3 房貸列舉項目是 "向銀行借貸的利息" ,請問這點要怎麼算呢?
還是就只是在列舉項目填寫就好?還是向銀行申請?
3 我把國稅局寄來的單子弄丟了,我該怎麼再將項目補齊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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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幾天已將國稅局寄過來的試算表的稅務繳清
後來逛到說房貸利息也能列舉,想請問幾個問題
1 我已經先繳稅了,再補上列舉項目,政府會退稅給我嗎?
2 列舉項目要是少於標準扣除額,是不是就只能用標準扣除額了呢?
3 房貸列舉項目是 "向銀行借貸的利息" ,請問這點要怎麼算呢?
還是就只是在列舉項目填寫就好?還是向銀行申請?
3 我把國稅局寄來的單子弄丟了,我該怎麼再將項目補齊呢?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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