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列舉式扣除額-保險費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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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版上報稅達人:

我今年扶養我的父母,並用列舉式扣除額,遇到了一個疑問

100年所得清單如下
保險費

要保人 被保險人 繳費金額 保險種類
母 母 24000 非健保
母 父 24000 非健保

我知道列舉式扣除額非健保每人最高24000元
母可列舉24000元

問題1.那父可列舉嗎?
所以報稅單上列舉人的姓名是"被保險人"還是"要保人"?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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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rianna avatarBrianna2012-06-01
可。申報時,保險費每人列舉24k是以"被保險人"做區分。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2-06-02
感謝!又省下幾千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