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個人最低稅負制 - 稅務

By Emma
at 2005-12-13T22:55
at 2005-12-13T22:55
Table of Contents
※ 引述《xup ( ~ 季猴 ~ )》之銘言:
: ※ 引述《easychen (easy life)》之銘言:
: : 太感謝了 您的回答解決了我心中的一些疑問
: : 不過也由這篇文章產生新的疑惑 在麻煩您或是板上其他前輩幫我解惑一下
: : 針對以上 小第有個小問題
: : 既然贈與人已死亡 那贈與稅的繳交是從保險金扣除嘛??
: 有法院是認定成符合遺贈稅法第十五條
: 當成被繼承人死亡前兩年內的贈與 視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 因此將保險給付納入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 所以是由繼承人負擔遺產稅納稅義務
由以上這些爭議點可以看出
台灣的信託法令還不成熟!!
要做信託節稅的話 還有很多地方要努力!
: : 在針對所得基本稅額條例
: : 剛剛洗澡不小心想到
: : 如果有位大地主規劃了一份保額六千萬的人壽保單
: : 也指定了三個小孩當作繼承人
: : 亦即每人可分到兩千萬元的保險金給付
: : 那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是以個人所得為課稅基礎
: : 所以每個人所領到的保險金給付不到三千萬元可完全扣除
: : 不知道這樣的想法是否正確
: 依照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草案第12條的立法理由:
: "(一)依保險法規定,人身保險包括人壽保險、年金保險、健康保險及傷害保險。受益
: 人與要保人非屬同一人之人壽保險及年金保險,受益人受領之保險給付雖免納所
: 得稅,仍應計入個人之基本所得額,爰於第一項明定之;惟其中死亡給付每一申
: 報戶定有新臺幣三千萬元之免稅額度,以兼顧一般家庭照顧遺屬生活之需要。另
: 明定本條例公布後所訂立之保險契約始適用之。"
: 所以就立法理由觀之 六千萬超過三千萬的部分是要納入最低稅負制的
但是可以避開方法是
成年子女可以自成一戶
這樣就有很多三千萬可以避開最低稅負制
例如有三個子女 有兩個已經成年(20)歲 有獨立謀生能力
那該戶家庭就可以有三個申報戶
就可以有九千萬的死亡保險金免稅額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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