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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信用卡店員少刷金額

Thomas#信用卡

各位先進 是這樣的 小弟有位朋友在通訊行當店員 有介紹朋友去跟他買 結果他們店長在幫我朋友結帳的同時 把刷卡金額刷錯(金額共45000,我朋友要求一張卡刷1萬5另一張刷3萬) 一萬5的那張沒問題,可是3萬那張店長把刷卡金額刷成3千元 而且當時我朋友是要買兩支手機 因只有一支現貨該通訊行才跟另一間分店緊急調了一支 因此說要等到明天(3/9)才可開調貨的那張發票 可是就算這樣,正常來說也至少要有一隻手機發票 所以現在的狀況就是該通訊行沒有在客戶拿手機的同時開立發票 (又或是有開可是沒有交給消費者) 我朋友又說簽帳單買完就丟了,就沒辦法對帳 感覺好像準備要不認帳 特此上來請問各位先進 對於此案例 該店長是只能摸摸鼻子認賠嗎?? 我有上網爬很多文,我看有人說可以告我朋友不法得利,或是非法侵占什麼的罪名 可是該店長根本就沒有把發票交給消費者 這樣感覺好像也怪怪的 如果發票開立的時間跟簽帳單上的時間兜不起來的話 好像跟是後補開的一樣 兩個都是認識的 有點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站在法律的立場 請問這個案子我朋友不賠的話,店長有什麼處理方式?? 拜託各位了 –

網友回覆 43

  1. Frederic

    簽帳單商店有存根聯,一查就知道...叫你朋友少笨了

  2. Agatha

    簽帳日期、卡號、持卡人是誰、刷卡金額,一目了然欸

  3. Noah

    別裝死了...銀行跟店家都還會有紀錄的化說明天(3/9)??

  4. Regina

    那店員也可以不給你朋友手機啊~ 你這朋友有點缺陷...

  5. Rebecca

    抱歉 沒注意到手機已拿

  6. Emma

    信用卡簽單商店可以調,叫你朋友少笨了

  7. Candice

    要調貨的手機已經拿到了?不然店家也可以說3000是訂金你朋友還有尾款27000還沒給

  8. Kumar

    另外,沒有拿發票小心手機的保固問題

  9. Audriana

    保固問題直接找原廠或代理商吧,聯強或神腦還是全虹不看發票的

  10. Odelette

    不當得利跟沒拿到發票是二回事。我是店長就告你朋友

  11. Annie

    不構成侵占,但經過知拒補差額就可以告不當得利。

  12. Brianna

    噓想賴帳的人。另外你的角色真奇怪,不關你的事情吧?這種朋友避而遠之吧。

  13. Caitlin

    不過是刷了訂金 手機發票都還沒到手,有事嗎?

  14. Callum

    你朋友簽單丟了沒辦法對帳?也太搞笑了店家打去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就可以查了,頭殼想這麼歪,科

  15. Jacob

    你朋友打算不賠就表示想賴帳,等著被告好了

  16. Queena

    都什麼年代了 最好是簽單丟了就不能對帳啦

  17. Hardy

    你是店長還是朋友?

  18. Damian

    他兩支手機都拿到了,因為我是中間人我不想被講閒話這的確不關我的事,可是這樣店長會覺得我朋友怎麼這樣

  19. Hedy

    只是我朋友的意思是說到時候告了再講....反正如果都要還不如就告了在說....

  20. Kristin

    看你自己吧,你是要挺朋友,還是挺【誠實】?? 自己選一個

  21. Ethan

    雖然你是局外人,但這朋友是你介紹給你另外一位朋友的你要叫你通訊行朋友吞下你另外一位朋友的賴張嘛??

  22. Hardy

    發票呀什麼的都無關緊要,懂嘛???而您這問題記得上禮拜就出現在 law 板吧...

  23. Rosalind

    你現在還認為會占你朋友便宜的,還能夠繼續當朋友嘛??

  24. Yedda

    整件事情你也很清楚,要是通訊行告上去,你要不要出來作證?個人認為你朋友那時候就已經有點心生歹念了,3萬變3千

  25. Donna

    問題這是刷卡呀,又不是付現然後立刻跑人,能躲到哪??是要上法院狡辯說通訊行人很好,兩隻只賣一萬八這樣??

  26. Mason

    不錯啊 賺到幾個月的牢飯 當真是極划算

  27. Quintina

    可以參考某篇利用bug賺取遊戲點數事後被告詐欺的文章

  28. Robert

    這問題根本不用討論~~ 店家一告 你朋友完全站不住腳

  29. Frederica

    邏輯很奇怪 犯罪就是犯罪 跟有沒有發票有什麼關係?

  30. John

    假設有人 去偷東西 去搶劫 偷搶到的東西有發票嗎?應該付多少 你少付 事後被追討又不認帳 民事有不當得利

  31. Rosalind

    刑事有侵占罪的問題 不曉得有什麼地方讓你有懸念可以躲

  32. Dora

    你的朋友透過你想佔你另一個朋友的便宜?太扯了吧

  33. Jack

    簡單講啦,今天他丟掉那張存根那是他的問題,在店家手上的的,就是一張(第二張)只有三千塊錢的簽單

  34. Queena

    是要等著人家來告侵佔還是詐欺那是人家店家的最終不得不原PO確認你那位朋友簽的是三千,就該站在通信行朋友這邊跟你那位動歹念的講坦白,今天繼續裝死,到時候被告了民事

  35. Candice

    甚至是刑事,連你都不會挺他,你看他要怎樣決定自己的做人

  36. Barb Cronin

    跟他講,法院判一個月,易科就是三萬塊,還沒算上民事的

  37. Aaliyah

    為了兩萬七選擇背前科XDD

  38. Margaret

    還是沒差這條前科?科

  39. Heather

    有差這筆錢嗎 別好傻好天真了

  40. Franklin

    法律版去問問吧

  41. Rebecca

    要弄你(朋友)太容易了,除法律途徑,還可用掛失手機序號逼你(朋友)出面,到時候場面就會很難堪;話說,這樣的人,你還叫

  42. Elizabeth

    他是朋友?勸勸你(朋友),賺到是一時的,做人是一世的。

  43. Yedda

    先承認你就是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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