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對於美股預扣稅款30%的退稅制度
有部分地方不太了解
爬文是說非美國收入來源的部分可以向IRS
申請退稅(須有1042-S 與W7表單)
然而這非美國收入來源是依股票註冊地來看?
來判斷是否預扣30%?
假設確實為美國註冊公司是否就無法退稅?
還是能退的情況還是要看股的狀況
即便他註冊地為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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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部分地方不太了解
爬文是說非美國收入來源的部分可以向IRS
申請退稅(須有1042-S 與W7表單)
然而這非美國收入來源是依股票註冊地來看?
來判斷是否預扣30%?
假設確實為美國註冊公司是否就無法退稅?
還是能退的情況還是要看股的狀況
即便他註冊地為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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