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本來是給商品(commodity)做為避險之用,
而一般的商品諸如玉米、小麥、活牛等等因為有易腐(perishable)的特性
加上契約上常為實物交割,因而在期貨契約上訂有到期日的限制。
然而股票及金融指數顯然沒有易腐性,交割及結算也幾乎採用現金制
那麼設定不同月份到期日的金融期貨有什麼樣的意義呢?
因為如果要用槓桿交易hedge股票、股價指數、外匯等金融商品,
用類似外匯保證金交易的方式去發行契約不就好了嗎?
或許台灣市場太小,但小弟實在不明瞭遠月份的期貨契約有什麼避險上的貢獻
目前能想到的地方只有透過觀察近遠月的價差達到價格發現的功能(吧?)
還請各位先進多指教,謝謝 (P.S.非學校功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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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一般的商品諸如玉米、小麥、活牛等等因為有易腐(perishable)的特性
加上契約上常為實物交割,因而在期貨契約上訂有到期日的限制。
然而股票及金融指數顯然沒有易腐性,交割及結算也幾乎採用現金制
那麼設定不同月份到期日的金融期貨有什麼樣的意義呢?
因為如果要用槓桿交易hedge股票、股價指數、外匯等金融商品,
用類似外匯保證金交易的方式去發行契約不就好了嗎?
或許台灣市場太小,但小弟實在不明瞭遠月份的期貨契約有什麼避險上的貢獻
目前能想到的地方只有透過觀察近遠月的價差達到價格發現的功能(吧?)
還請各位先進多指教,謝謝 (P.S.非學校功課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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