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檢罰鍰 將納入央行法 - 銀行
By Jacky
at 2011-03-17T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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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4/6216153.shtml
金檢罰鍰 將納入央行法
【經濟日報╱記者黃國棟/台北報導】2011.03.17 04:17 am
http://udn.com/NEWS/MEDIA/6216153-2533854.gif
中央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
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今(17)日將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暨財政委員列席,針對中央銀行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備詢,總計五項修正案,共計修正央行法六條,其中最受外界矚目是「
央行法修正草案第38條」金檢罰鍰予以法制權力,未來金融機構對央行的金檢有隱匿、提
報不實者,可處以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鍰。
在日本爆發強震並引發輻射外洩,造成全球股、匯市重挫情況,今日彭淮南至立院備詢,
儘管是針對央行法修正草案,但預料立法委員質詢焦點將鎖定台灣整體經濟、新台幣匯率
及物價等議題。
央行表示,此次央行法修正草案共五項修正案,合計六條款,其中在金檢業務方面,自金
管會於民國93年7月成立以來,與央行的金融檢查業務區隔,但央行法當時並未同步修正,
且已不符合實際運作現況,因此今日的審查會,將爭取立院支持。
央行表示,過去央行的金檢業務罰款是依據銀行法第129條之1、第130條,對違反規定的
金融機構予以懲處與罰款。但此次央行法修正案第38條,則「明訂央行金檢時,若金融機
構有隱匿、拒絕金檢、毀損相關財務資料、回覆不實、財務資料不全者,央行將依「中央
銀行法第38條」予以罰款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央行將罰款納入央行法,也強化央行金融檢查威力。
至於其他的四項修正案,包括央行將於美國紐約、英國倫敦的辦事處,將視業務彈性申設
成分行,因此必須修正央行法第3條、第6條。
另外,針對兩位副總裁的任期,將從原本職務的「簡任」改為「比照簡任第14職等」。其
他包括央行內部單位名稱及編制的法源依據、央行人事制度予以法制化等修正案。
【2011/03/1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
Ref. http://tinyurl.com/46hzmqf
央行擬修法 拒金檢重罰千萬
2011-03-17 01:31∣中國時報∣黃琮淵/台北報導
不再只有「喝咖啡」這招!金融機構頻傳犯規,央行將在「中央銀行法」中明列金檢
罰則,如果金融機構拒絕提供資料,或是有隱匿情事,最高可處1千萬元罰款,此舉將大幅
提高央行權力,也提高專案金融檢查威力。
央行總裁彭淮南今將赴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央行法修正案,除針對運作現況
,在條文上稍做調整外,最特別的是,明確訂出金檢罰則,若金融機構有拒絕、隱匿、答
覆或提報不實等情況,可處20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鍰。
央行解釋,一般金檢現由金管會執行,但若銀行外匯部分出現異常交易,或是對於貨
幣及匯率政策遵循情形等,仍需由央行透過專案金檢查核。
只不過,因央行專案金檢並無罰則,只能屢屢透過道德勸說,希望金融機構能配合,
然而卻有銀行不當一回事,甚至提供錯誤或過期資訊,讓央行不勝其擾;央行內部對於「
可金檢但無罰則」的狀況也很無奈,一直想透過修法補強。
一旦修法通過,央行官員透露,未來就不會出現「喝完咖啡,央行也拿金融機構沒輒
」情形,如果銀行在金檢過程中不配合,甚至在檢查之後,發現有跟央行政策牴觸,都能
透過此條文開罰。
為了不當「無牙老虎」,央行過去曾透過縮減NCD(定存單)額度,逼銀行乖乖就範,
只不過對外銀或是NCD需求不高的銀行,這招根本沒用。
「不能再說是『請』喝免錢咖啡了!」行庫主管笑稱,加入明確罰則後,將對冥頑不
靈的銀行產生嚇阻效果,以後被央行約喝咖啡恐所費不貲,「因為這杯咖啡,最貴要價1千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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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檢罰鍰 將納入央行法
【經濟日報╱記者黃國棟/台北報導】2011.03.17 04:17 am
http://udn.com/NEWS/MEDIA/6216153-2533854.gif
中央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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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今(17)日將到立法院司法及法制暨財政委員列席,針對中央銀行法
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備詢,總計五項修正案,共計修正央行法六條,其中最受外界矚目是「
央行法修正草案第38條」金檢罰鍰予以法制權力,未來金融機構對央行的金檢有隱匿、提
報不實者,可處以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鍰。
在日本爆發強震並引發輻射外洩,造成全球股、匯市重挫情況,今日彭淮南至立院備詢,
儘管是針對央行法修正草案,但預料立法委員質詢焦點將鎖定台灣整體經濟、新台幣匯率
及物價等議題。
央行表示,此次央行法修正草案共五項修正案,合計六條款,其中在金檢業務方面,自金
管會於民國93年7月成立以來,與央行的金融檢查業務區隔,但央行法當時並未同步修正,
且已不符合實際運作現況,因此今日的審查會,將爭取立院支持。
央行表示,過去央行的金檢業務罰款是依據銀行法第129條之1、第130條,對違反規定的
金融機構予以懲處與罰款。但此次央行法修正案第38條,則「明訂央行金檢時,若金融機
構有隱匿、拒絕金檢、毀損相關財務資料、回覆不實、財務資料不全者,央行將依「中央
銀行法第38條」予以罰款2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值得一提的是,這是央行將罰款納入央行法,也強化央行金融檢查威力。
至於其他的四項修正案,包括央行將於美國紐約、英國倫敦的辦事處,將視業務彈性申設
成分行,因此必須修正央行法第3條、第6條。
另外,針對兩位副總裁的任期,將從原本職務的「簡任」改為「比照簡任第14職等」。其
他包括央行內部單位名稱及編制的法源依據、央行人事制度予以法制化等修正案。
【2011/03/17 經濟日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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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f. http://tinyurl.com/46hzmqf
央行擬修法 拒金檢重罰千萬
2011-03-17 01:31∣中國時報∣黃琮淵/台北報導
不再只有「喝咖啡」這招!金融機構頻傳犯規,央行將在「中央銀行法」中明列金檢
罰則,如果金融機構拒絕提供資料,或是有隱匿情事,最高可處1千萬元罰款,此舉將大幅
提高央行權力,也提高專案金融檢查威力。
央行總裁彭淮南今將赴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討論央行法修正案,除針對運作現況
,在條文上稍做調整外,最特別的是,明確訂出金檢罰則,若金融機構有拒絕、隱匿、答
覆或提報不實等情況,可處200萬元以上、1千萬元以下罰鍰。
央行解釋,一般金檢現由金管會執行,但若銀行外匯部分出現異常交易,或是對於貨
幣及匯率政策遵循情形等,仍需由央行透過專案金檢查核。
只不過,因央行專案金檢並無罰則,只能屢屢透過道德勸說,希望金融機構能配合,
然而卻有銀行不當一回事,甚至提供錯誤或過期資訊,讓央行不勝其擾;央行內部對於「
可金檢但無罰則」的狀況也很無奈,一直想透過修法補強。
一旦修法通過,央行官員透露,未來就不會出現「喝完咖啡,央行也拿金融機構沒輒
」情形,如果銀行在金檢過程中不配合,甚至在檢查之後,發現有跟央行政策牴觸,都能
透過此條文開罰。
為了不當「無牙老虎」,央行過去曾透過縮減NCD(定存單)額度,逼銀行乖乖就範,
只不過對外銀或是NCD需求不高的銀行,這招根本沒用。
「不能再說是『請』喝免錢咖啡了!」行庫主管笑稱,加入明確罰則後,將對冥頑不
靈的銀行產生嚇阻效果,以後被央行約喝咖啡恐所費不貲,「因為這杯咖啡,最貴要價1千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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