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9月子宮肌瘤腹腔鏡手術後,
95年12月投保遠雄終身無上限醫療險,子宮肌瘤被除外,
文件上寫"因子宮肌瘤病史,投保前已有子宮腫瘤,
爾後如有上述情況及其相關病發症所致保險事故,本人同意免除下列險種給付之責"
目前因為子宮肌瘤復發且懷疑合併有子宮腺肌症,將於下星期再次進行手術,
我知道子宮肌瘤已被除外是不可能申請理賠,
但是子宮腺肌症的部分還有機會申請理賠嗎?會不會被列為所謂的相關併發症?
如果還有機會可試試,那診斷證明書上要如何寫呢?
謝謝各位專業的板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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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12月投保遠雄終身無上限醫療險,子宮肌瘤被除外,
文件上寫"因子宮肌瘤病史,投保前已有子宮腫瘤,
爾後如有上述情況及其相關病發症所致保險事故,本人同意免除下列險種給付之責"
目前因為子宮肌瘤復發且懷疑合併有子宮腺肌症,將於下星期再次進行手術,
我知道子宮肌瘤已被除外是不可能申請理賠,
但是子宮腺肌症的部分還有機會申請理賠嗎?會不會被列為所謂的相關併發症?
如果還有機會可試試,那診斷證明書上要如何寫呢?
謝謝各位專業的板友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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