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個標題用用^^
請問一下啊,醫療費用明細上可以計算的部分是哪裡啊
ex 掛號費 50
健保部份負擔 50
病患自付小計 100
那我可以列舉的醫療扣除額是 50(掛號費部份) 還是 100(實際支付部份)
還是就看每個收據的應繳金額就可以了呢??
請各位大大幫忙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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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啊,醫療費用明細上可以計算的部分是哪裡啊
ex 掛號費 50
健保部份負擔 50
病患自付小計 100
那我可以列舉的醫療扣除額是 50(掛號費部份) 還是 100(實際支付部份)
還是就看每個收據的應繳金額就可以了呢??
請各位大大幫忙
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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