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理賠了意外門診醫療費(實支實付)
一般的就診收據都有理賠,就不說了
我現在要講的是"醫生證明書費"的部份
當初傷好了,要去開證明時,原本是要掛號
但櫃檯人員得知我只是要開證明,就說不用掛號,直接幫我開就好了
所以我的醫生證明收費收據上是:自費身份190元(沒寫明細)
國泰理賠:124元,因為"自費"所以給我打了65折
我問客服說條款上有嗎?他說有,但我沒看到@@
(國泰平安保險附約)
南山團險理賠:150元,因為南山打電話去該診所調查,我開了三份醫生證明
第一份證明150元,第二份20元,第三份20元 = 組成了我的收據190元
所以他只賠一份的錢
以上是我的經驗
心得:保險公司算得好精呀~XD
所以說,以後要開證明的話,還是用健保身份去掛號,這樣會賠得比較多嗎XD
(雖然只是一點點錢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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