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名下有一間房+地,是先父過世後的遺產,當初是登記在我的名下。
但其實是我跟妹妹共有。
後來A房子改建,目前因為妹妹結婚+小孩,該新建的房子不夠使用。
所以妹妹想另行在買一間房屋B。(我應該是先租屋在看看)
目前煩惱的是,有辨法直接賣掉A之後的錢分一半給我妹嗎?
還是說只能夠我拿著這筆錢在我名下(稅平分) 然後幫我妹買房屋B。
持有二年之後,在把該房子分220萬贈與給我妹?
當初如果有辨遺產分割的話,也許就不用那麼麻煩了~"~??
該遺產以經持有六年以上了....
或者有別的更好的方式?
目前我妹想買的房子大概700萬(公告實價不確定,市價)
她手頭上有二百萬不到的現金。
另外我賣掉房屋A之後,改買房屋B的部份有辨法減賣A房產生稅嗎?
如果公告實價只有200萬,那我應該用贈與還是買賣(他也給我200萬)會比較划算?
應該是贈與220以下免稅?
版上文章有查一下,大部份就是單純贈與或買賣,所以只能套用220萬贈與上限。
想確定我的部份有沒有任何一點是可以比較節省的?
題外話:
小魯現實收入一年也不到五十萬= =,對著這幾百幾千萬的東西,感覺真的很無言。
也真的確確實實的體會到新北市房價的夢幻。可是看著一堆空房在那....
炒房明明就是最沒實際產出的東西。國內外的教訓也很多了,為什麼不能特別管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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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實是我跟妹妹共有。
後來A房子改建,目前因為妹妹結婚+小孩,該新建的房子不夠使用。
所以妹妹想另行在買一間房屋B。(我應該是先租屋在看看)
目前煩惱的是,有辨法直接賣掉A之後的錢分一半給我妹嗎?
還是說只能夠我拿著這筆錢在我名下(稅平分) 然後幫我妹買房屋B。
持有二年之後,在把該房子分220萬贈與給我妹?
當初如果有辨遺產分割的話,也許就不用那麼麻煩了~"~??
該遺產以經持有六年以上了....
或者有別的更好的方式?
目前我妹想買的房子大概700萬(公告實價不確定,市價)
她手頭上有二百萬不到的現金。
另外我賣掉房屋A之後,改買房屋B的部份有辨法減賣A房產生稅嗎?
如果公告實價只有200萬,那我應該用贈與還是買賣(他也給我200萬)會比較划算?
應該是贈與220以下免稅?
版上文章有查一下,大部份就是單純贈與或買賣,所以只能套用220萬贈與上限。
想確定我的部份有沒有任何一點是可以比較節省的?
題外話:
小魯現實收入一年也不到五十萬= =,對著這幾百幾千萬的東西,感覺真的很無言。
也真的確確實實的體會到新北市房價的夢幻。可是看著一堆空房在那....
炒房明明就是最沒實際產出的東西。國內外的教訓也很多了,為什麼不能特別管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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