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確是不錯的概念
不過這應該在實務上很多人就想過也有在應用了
也就是招出其他人,可以減輕刑責
不過難行之處可能在
1.你招供出其他人=> 你可能會被報復
所以就不敢講
2.這等於是鼓勵消費者犯罪,反正不用罰錢也不會怎樣,
我就不忌憚的吃,被抓再供出提供者就好了
3.吃動物者還會希望未來繼續消費,希望繼續跟提供者保持關係
選擇不透漏提拱者
4.在道義上,出賣他人是會被瞧不起的,也可能違背良心
但如果是從提供者來看,這個的威脅就滿大的
應該會大幅降低賣的意願,因為風險很高,也難去信任消費者
供給下降,價格上升。
效果會如何,滿難說的
以上是自己的想法~~~歡迎討論
※ 引述《LinuxC (死工程師 = = )》之銘言:
: 比如說:受保育的野生動物
: 如果立法:吃或買野生動物的人,如果去檢舉野生動物的提供者,
: 不但可以無罪,且還可以叫提供者吐出當初交易的全部費用(就是免費啦)
: 然後野生動物提供者就與以牢獄或金錢上的重罰。
: 不知道這樣可以杜絕那些非法的交易嗎
: 毒品、槍械、野生動植物、..........
: 可能有bu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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