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小弟有幾個疑問 煩請各位解答
家裡有一小塊地租人
承租人要在上面蓋房子,但是房子是蓋地主的名字,也就是說變成地主兼屋主
然後報稅的時候,分別有土地租賃跟房屋租賃兩條
這就是我有疑問的地方了,既然屋主同地主,怎麼不是跟租房子一樣
只要報房屋租賃所得就好了,
難不成公寓出租,要算房屋租賃所得,還要算大樓的土地持分比例,算土地租賃所得嗎?
或是廠房出租也是要算成兩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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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有幾個疑問 煩請各位解答
家裡有一小塊地租人
承租人要在上面蓋房子,但是房子是蓋地主的名字,也就是說變成地主兼屋主
然後報稅的時候,分別有土地租賃跟房屋租賃兩條
這就是我有疑問的地方了,既然屋主同地主,怎麼不是跟租房子一樣
只要報房屋租賃所得就好了,
難不成公寓出租,要算房屋租賃所得,還要算大樓的土地持分比例,算土地租賃所得嗎?
或是廠房出租也是要算成兩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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