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的案子大家會怎麼寫 - 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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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結構A(稍異於傳統結構,可提供下列流程B之操作,傳統結構不行)

可經由一連串流程B

產生最後結構C(迥異於傳統結構)

當然可以有一個方法項包括原始結構A、流程B、產生結構C這樣

我的問題是

結構項大家會寫A還是C

我個人是覺得一定要寫C(用來抓最終產品)

也就是要不就是結構A、結構C跟方法項B

要不就是結構C跟方法項B

我老闆覺得寫結構A跟方法項B

A點明他結構可供流程B之操作

(他覺得可以直接去抓別人類似結構A的東西A'

但是我覺得被告只要宣稱該A'並沒有要進行流程B之操作

另外是,如果抓到對方一個結構C

可是"沒有證據證明他要經由結構A跟流程B"產生的話不就告不成了

除非同時抓到對手有結構A跟結構C,才能合理用結構項A跟方法項B來告吧?)

請問大家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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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Linda avatarLinda2012-07-17
如果該項物品為申請前所未見者,推定為申請之方法所製
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2-07-21
意思是就算只有方法項B也OK囉?
Doris avatarDoris2012-07-24
都CLAIM起來就好啦
Edwina avatarEdwina2012-07-27
"如果該項物品為申請前所未見者"←這樣的話 何不直接
Cara avatarCara2012-07-27
把 C給CLAIM起來?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2-07-28
如果能把ABC分別寫在三項裡面 請下來要抓侵權很方便
Annie avatarAnnie2012-07-29
只是不能的話 要3選2或3選1時可以參考這個"推定"來選
Bennie avatarBennie2012-08-01
從專利申請角度都可以寫,但從侵害舉證角度就要想一下
Ingrid avatarIngrid2012-08-01
大膽地寫claims,小心地寫oa
Ida avatarIda2012-08-03
評估有一定的價值性 應該就會盡量從各種角度保護的 除非IH
Regina avatarRegina2012-08-04
有其他考量 還有至少將該IH的生產產品/製造技術 先保護到
John avatarJohn2012-08-09
另外 從專利實施時要去比對產品的角度想我也覺得是很重要的
Edith avatarEdith2012-08-12
寫案很多都怕有單一性分案發生 重要案我自己是會先跟IF說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12-08-13
先朝各角度保護 但當然不是每案都這樣 所以也是看IH的想法
Susan avatarSusan2012-08-15
即使同一IH不同人處理,考量的重點也是差很大的。
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2-08-16
那為什麼不都寫進去? 都寫進去才會有不同面向的保護範圍阿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2-08-18
至少說明書裡面全部都要寫 未來才有機會加進去
Agnes avatarAgnes2012-08-21
CLAIM都有寫 還有機會擔心單一性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2-08-24
客戶還有機會去選擇他們覺得最重要的CLAIM
甚至有可能還不會遇到單一性核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