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問的,
因為這幾天連假,農會放假,所以想早一點知道,以便處理,
是這樣的,因為朋友有親人在民國89年過世,
他是遺產繼承人,但最近才發現被繼承人原來還有農會的存款,
(因為存簿跟印鑑處於遺失狀態,所以用死亡證明調閱存簿進出)
向農會調閱存簿資料才發現裡面有110萬元,
但是在被繼承人死亡的隔天以現金提款方式領走,
所以想問一下,在民國89年時,提領超過100萬元現金需要什麼手續?
我目前問到的朋友是說,只需要存簿跟印鑑,當時洗錢防制法以及
農會相關的規則也還未施行,所以不需要身分證也不需要簽名,
我們現在想到唯一的方式就是調閱當時的"提款單"影本,
有點擔心是否還保存著,但問一下在銀行上班的親戚說取款條是永久保存的,
不知到農會也是這樣嗎??
現在想到的辦法就是看上面的筆跡跟指紋了,可能會透過訴訟途徑,
(因為我們有鎖定幾位當時進出房子的人,但沒有人承認)
不知道有沒有通曉農會內部事務的人可以給個建議之類的,
因為網路上資訊很難查,而當事人對這方面的事也很陌生,
是不是直接報警讓警方直接到農會調閱取款條是比較適合的方法??
也許看起來有些荒謬,但是朋友當時很慌亂,所以也沒有仔細清查
被繼承人的財產.過了那麼久才發現不對勁..
非常感謝大家的幫忙!!打擾大家的時間了!
只要有任何關於這事情的建議都非常感激!!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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