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遺產稅問題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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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奶奶在民國98年左右去世
在那時
有去國稅局調出她的財產名細出來
並辦理繼承
後來在101年時
我姑姑去世了
由於她全家都已經移民到美國幾十年了
我姑姑在台灣的名下沒有任何財產
所以我姑丈也就沒有在台灣辦理遺產稅

但現在突然有接到地政事戶所的通知
她們在調查土地時
發現有三筆土地(沒房子)是屬於我奶奶的
要我們辦理繼承
單子上寫的繼承人的名字
變成我爸跟兩個叔叔與我姑丈跟表妹的名字
原本有拿到這些人的授權書要去辦理繼承
但到最後一關時
地政人員說要有我姑姑的遺產稅完稅證明

可是我姑丈人在美國
也不可能回來辦理
有去國稅局詢問過
我姑姑名下已沒有財產
因為地政人員發現這三筆土地時
我姑姑已去世
所以自動把我姑姑的位子換成我姑丈跟表妹的名字

那麼
如果我要讓我姑丈跟表妹授權我幫她們辦理遺產完稅證明
那授權內容要如何寫?

因為國稅局內就沒財產
但如果沒辦理繼承這三筆土地
又怕被地政人員打槍說完稅證明上沒有寫到有繼承這三筆
所以不讓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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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9-11-08
姑姑的遺產就是奶奶之遺產的民法應繼分。
Ursula avatarUrsula2019-11-09
遺產稅申報書上不就有「遺產稅案件申報委任書」嗎?
不懂就花錢請人協助處理啦!
Elvira avatarElvira2019-11-11
六萬塊太離譜啦!
Jack avatarJack2019-11-13
如果是按民法應繼分的繼承登記,都還好,也不必印鑑
證明。分割繼承登記,可能就要經我國在外使館認證的
授權書了。
Eden avatarEden2019-11-17
重點是有沒有戶籍資料的問題?
Carolina Franco avatarCarolina Franco2019-11-22
備你姑姑死後在台灣有沒有死亡登記?其繼承人有無戶籍
資料?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9-11-25
等你姑姑死後7年6個月後再申報遺產稅(期間若有錯誤,
請方家指正),因為超過核課期間,國稅局那邊的審查就
會很寬鬆了。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9-11-28
那個合意就行了,其實也不必一定要正式的授權書。
Leila avatarLeila2019-12-03
只是書面證據要保留就是了。
你這個案件,我覺得很簡單啊!
Steve avatarSteve2019-12-08
因為你就只剩「被再轉繼承人」的遺產稅沒有申報而已。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9-12-11
了解,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