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 王派宏老師跑路了 - 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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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有機會接麥大的文
其實麥大說得沒錯,重點就是收到傳票要去說明清楚
沒說清楚很容易扯出更麻煩的事情。
我個人是不太知道整件事情,但是照麥大提供四種狀況
強烈建議要去說明清楚,至於要不要請律師看個人。

不過說真的,檢察官只負責刑案,到時候被判刑
跟我錢拿不拿的回來是兩件事情阿,我還不是要請律師
所以跟麥大說得我覺得也沒有很衝突
而且檢察官問話蠻有壓力的,難保你不會說錯話
法庭上說錯話很容易造成判決改變,要不要請看個人拉
如果是我自己我會避免麻煩還是找一個來幫忙。

其實麥大一直強調的重點不在於報案,而是要解釋清楚

我個人是沒有遇到過吸金案但是有認識的發生過
遇到的經驗跟大家分享一下

第一個公司在高雄,那時候有大學同學在任職
後來檢調有去搜索,後來我同學有被抓去問話
搞得他自己壓力很大,畢竟很擔心自己被判刑
目前不知道宣判沒,但是他還在臉書上吃吃喝喝
我想應該沒事情了。

還有一個朋友也是在高雄案子也有上新聞
看到了新聞才知道那間公司出事情
聽說早上清晨一早就持傳票抓去問話,而且同步搜索
幾乎所有的公司員工都被抓去問話。
(連行政都有去)
至於情節輕重,當然就是看檢察官判斷
最後判決結果,大概就是經理級以上有事
其他人不起訴處分,但是時間拖了2-3年
中間他們員工也很可憐,因為這樣的公司
很多都自己也有投資,結果自己投資錢沒拿回來
還要被檢調偵查,一整個壓力爆表,很多後來都很慘
還有被附民事賠償,被要求要連帶賠償
最後還好法官判決不用賠,原因沒有直接證據證明
損失是因為被告發生的。

每個人都想賺錢,但是要能賺的合理而且安全很重要
事情已經發生了,現在要想的就是要把錢拿回來
當然我個人覺得拿回的機率非常低
剩下就只能等判決跟剩餘分配,看能拿多少了
但是非常不樂觀阿,畢竟不是檢調先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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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ennie avatarBennie2019-05-07
說清楚就好了,只要有所本沒事的
Noah avatarNoah2019-05-10
我上次股版被告,告我的連出庭都不敢,我最後沒事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9-05-14
Dcard有個案例是在這類吸金公司當講師,光偵查中就
Olive avatarOlive2019-05-16
羈押四個月押好押滿了……
收押禁見四個月,是很難熬的。
Bennie avatarBennie2019-05-18
以證人傳喚的話,是不能有律師在場,有時候檢調會用
Jake avatarJake2019-05-22
這種招數,明明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但故意以證人身
分去傳喚,最後證人轉為被告……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9-05-24
拆分盤是不是也算類似東西?
Irma avatarIrma2019-05-24
證人轉被告,理由若是詢問有犯罪嫌疑時,筆錄是不會
被法院認可的。
George avatarGeorge2019-05-27
之前就有案例後來被不予採證
Oscar avatarOscar2019-05-30
「證人比被告還不如」 監院糾正法務部濫用「他」字
案:
https://tinyurl.com/y3dunlnx
Lauren avatarLauren2019-06-03
被告不用自證己罪,除非認罪了
Tracy avatarTracy2019-06-06
被告可以說謊啊  證人不行XD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9-06-11
該請律師還是要請 台灣人很奇怪每一個都以為看得懂
中文就自己來 然後搞到爆炸才來找律師 最後gg就大
喊司法不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