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是在群益期貨下單
今天遇到一個有點危險的狀況想請問一下版上朋友的看法
原本做買方11000的周選PUT,結果在平倉時系統突然卡頓
導致最後平倉PUT以外還多建立了賣方的PUT部位
正常來講券商可以推託說是我自己操作失誤沒錯
問題是小弟的保證金戶頭連一萬都沒有,遠低於期交所規定賣方應有的原始保證金
瞬間權益數變成超大負值
好險我發現的早馬上以賺一點將單平掉,所以沒有出現權利上的損失
我想請教一下,這種因操作上的問題導致本不該成交的部位責任是否能歸咎於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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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遇到一個有點危險的狀況想請問一下版上朋友的看法
原本做買方11000的周選PUT,結果在平倉時系統突然卡頓
導致最後平倉PUT以外還多建立了賣方的PUT部位
正常來講券商可以推託說是我自己操作失誤沒錯
問題是小弟的保證金戶頭連一萬都沒有,遠低於期交所規定賣方應有的原始保證金
瞬間權益數變成超大負值
好險我發現的早馬上以賺一點將單平掉,所以沒有出現權利上的損失
我想請教一下,這種因操作上的問題導致本不該成交的部位責任是否能歸咎於券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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