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改裝未辦變更 罰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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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改裝未辦變更 罰

2023-02-20 01:34 經濟日報/ 記者 陳姿穎/台北報導

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民眾若貪圖一時便利,擅自將愛車增設座架後,使用公共道

路被查獲,將被視為移用牌照,處以使用牌照稅應納稅額兩倍以下的罰鍰。

稅務局官員表示,日前有民眾詢問,在小貨車後排加裝座椅,並未搭載人員,為何收到稅

捐稽徵機關的罰鍰繳款書?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說明,小貨車後排只要加裝座椅,實際

上已變更為客貨兩用車使用,所有人或使用人應向監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變更車種後其

應納稅額如高於原應納稅額者,應按日計算補繳差額部分的稅額。

若以2,400CC車輛為例,小貨車一年應繳使用牌照稅為3,600元,客貨兩用車則為1萬1,230

元,因此小貨車後排加裝座椅,應即向監理機關申請變更並補繳差額稅款,否則一旦使用

公共道路經查獲,會被視為移用牌照,依規定處以全年應納稅額兩倍的罰鍰。

官員表示,有改換機件或改設座架的需求,記得向交通管理機關辦理變更手續,並繳納差

額部分的使用牌照稅額後再上路,以免遭處以罰鍰。

https://udn.com/news/story/7243/6981619?from=udn-catelistnews_c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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