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調解 - 保險

By Jessica
at 2012-10-03T17:50
at 2012-10-03T1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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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客戶發生車禍時
大部份的情況都是客戶有加重
所以理賠會負責出面
我只是負責辦理出險 填文件 安撫客戶的心情
扮演好我自己的角色
可是有時候 當遇到客戶只保強制險時
理賠人員不會出來
這時候身為業務員
本著服務客戶的精神
我還是得親自出來
隨著次數的增加 也有一點小小的經驗
有時候還得陪著客戶尋找看哪裡有對方闖紅燈的監視器紀錄
說真的遇到這種情況
真的還滿累的
這次我的客戶A君
騎著機車行駛在機車道上
B汽車開車要路邊停車
侵入機車道
我朋友A君煞車不及
於是撞上B汽車
我朋友摔倒在地
機車又滑行出去
撞到違規停車的C汽車
我朋友是小擦傷
可是機車較嚴重 花了一萬修理
當下我有到現場去看
我到現場時 警察已在現場量了
B車的駕駛是位小姐 人很好 很客氣
也有道歉
我的朋友A君也是個好人
他認為自己小傷而已
希望對方能賠修車錢就好
也說看對方有沒有認識的機車行
可以到對方指定的機車行修理
不想佔對方便宜
我當下覺得對方態度好
也覺得應該很好處理
受傷的部份就強制險處理就好
可是沒想到 回去後
事情就漸漸開始變了
B車並沒保加重
所以理賠並不會出面
就四處找人問
問了一個人壽業務員 一個胡言亂語的傢伙
就說什麼車禍沒有100%的責任 大家都有責任
意思就是說 "我要賠你一部份就好 而你也要賠我一部份"
然後又說C車違規停車 所以C車也要負責任
因為若是機車沒撞到C車
也許不會壞這麼多
於是情況就變成
A車要賠B和C兩台車
B也賠A和C兩台車
C也要賠A和B兩台車
情況變得很複雜
而我們唯一的優勢
就是我們人有受傷
我後來也有打電話給B車的小姐
她人依然很客氣
我也很客氣的告訴她
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
也暗示她我客戶人有受傷哦~
講了半個多小時
沒辦法 我就叫B車小姐去申請調解好了
到這時 我還是認為B車小姐人不錯
只是誤聽了謠言
中間一個插曲是
B車聯絡C車的車主處理
是個年約45歲的婦人 保養得宜 風韻尤存 但是我是看得出來 她至少45歲了
結果C車的保險業務員後來打電話罵B車小姐 叫B車小姐不要騷擾C車婦人
而且叫A車和B車要賠C車的維修
她不可能付錢
在調解之前
我也作了很多功課
請教律師 請教理賠人員 能問的儘量問
過程中 也發現很多事情 很多謠言
一些大家口耳相傳
可是卻似是而非的謠言
到了調解這天
我們三方都提早20分鐘到
就唯有一人遲到
那就是那個滿口胡言亂語的B車的人壽保險業務員
我們這邊就A君和我
B車是她和她先生 (和一個遲到的業務員)
至於最不得了的是C婦人(45歲up)
她在調解時 從頭到尾沒說半句話
她帶了三個人
一個是理賠人員 (原來她的車有加重 我這時才知道)
一個是某大保險公司的區經理
一個是車禍專家
她帶的這三個人一到現場
立刻跟我們的調解委員 熟的跟什麼似的
而我們的調解委員 不知為什麼 這次就一個
是一個六七十以上的老頭子 (恕我這麼說 因為我不喜歡他的調解風格)
在B車的業務員到之前
其實調解委員和C車的3個隨從們都還滿識相的
他們都認為A君有受傷
就B車和C車平分賠A機車的錢就好了
A君不必付半毛錢
這時B車小姐的老公就開始有點不爽了
(原來B車小姐的老公很偏激 看來是個斯文的男人 真是想不到)
後來B車小姐的業務員終於到了
就開始說了......
A機車即使有路權 可是也要負擔責任啊
因為即使法官判決 也會判決"應注意未注意"
所以A機車一定有責任 也要賠錢給B汽車
於是我就將我所找到的條款和資料給那個業務員看
告訴他 他是一派胡言
就我的認知 對付這種人就是要跟他講法條
雖然B車的業務員一直反抗
根本就只想講他自以為是的理由
即使我已經將條款放在他眼前 他還是不看
後來是調解委員和C車的隨從們"硬是"要B車付7000元和解
C車的理賠付3000元
事情才完結
而B車小姐的先生很生氣
為什麼沒人賠他的車
一直強調"他是被撞"
可是他也沒辦法 就這樣被情勢所逼 和被眾人們"強迫"和解
後來他可能氣到受不了 就自己消失不見了
至於B車小姐到現在 人還是很好
算是一個不錯的結果
後記 :
因為民事上的處理 實在太複雜 牽涉很多東西
所以只要能和解 就是一件好事
大家不要計較多
可是說真的
就我的感覺
若我們台灣的調解委員會就是這種水準
也難怪台灣的車禍頻傳 糾紛不斷
台灣人對路權的概念還像個幼稚園一般
從頭到尾 調解委員 C車的車禍專家 C車的保險業務員
不斷的強調"社會事怎麼處理" "江湖事怎麼處理"........
最後是用真的像是"強迫"的方式 讓B車和解
而不是告訴他們法規的規範 路權的重要
(其實是他們只知道A車受傷為大而已)
C車的貴婦呢?
雖然她起初是要A車和B車賠她車的維修
可是到最後 沒人賠她半毛錢
她就一直當貴婦當到最後
至於那個車禍專家.....呵.....在閒餘時倒是不斷吹噓自己多利害
我認為台灣車禍理賠這方面 依然是很落後的
今天若是C車沒加重
C車的貴婦肯自己掏三千元出來和解嗎?
今天若是我客戶A君沒受傷
那麼大家還會這樣一面倒的付錢給A車來和解嗎?
大家只是怕A車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罷了
不是對路權有真正的認識
就我個人的見解
雖然結果是可以接受的
可是包括調解委員和所謂車禍專家都搞錯方向
我打心底瞧不起他們
可是我也沒資格說什麼
因為也許我不一定會處理得比他們好
記得我到某間保險公司的理賠單位去詢問時 (不是我的公司)
那時裡面人員還說了一句話 "哈 活該 誰叫你客戶不加重 給他一個教訓"
保險是分攤風險用的
而不是出事時被人取笑用的
每人都可以選擇是否分攤風險
而不是不分攤風險的人就錯
雖然事後 A車和B車很快的就選擇加保任意險了
真的很快
可是我依然認為這中間有很大的錯誤
這個大錯誤就是產物保險肇事處理原則
還有產物保險處理理賠時的方法
這個處理原則造成了社會上多大的誤解
若是一般人都知道處理原則的由來和理賠處理的方法時
應該大家都會很失望吧
也許我的想法是錯的
也許只要能圓滿和解就是好方法
---------------
這是一篇心得文
我也不想和人去爭辯
因為我懂就是我懂
我也沒必要去教會別人
可是在保險界 靠著一張嘴巴 真正似懂非懂的人太多了
總是會有人沒看到現場圖 現場照 和現場陳述
就自以為什麼都懂了
坦白說
我雖然賣保險的
我還真的很討厭大多數愚笨的保險業務員
在我這件case裡
若是只看完現場圖
大多數會以為B車和C車要負責任
我在和一位律師討論時
他只看現場圖時 很直覺就說
直接告B車和C車過失傷害就好了
C車一定有責任
在我告訴這位律師發生經過後
他才說C車和事故發生可能沒有因果關係
(沒看過圖的人閉嘴)
而在我的認知和判斷裡
B車對A車要負100%的責任
C車對A車不必負責任
A車對C車也不必負責任
但是B車要賠C車一部份 C車自行吸收一部份
可是後來和解的結果呢?
沒錯
C車的理賠人員根本就是只看現場圖 不管事發經過
賠了A車3000元
而C車沒獲得B車任何賠償
沒錯 這就所有保險公司理賠人員處理的方法
看到這裡還看不懂的人
請退出保險界
別再害人了
至於有人會說法官會怎麼判的
說真的你不是法官
你也不懂法條
每件案子情況都不同 證據也不同
法律修改前和修改後的情況也不同
判的法官也不同
別再亂說了
今天這個case
若是三方都有保加重
三方都是理賠出面
和解的情況會不一樣
可是三方若都沒有保加重
和解的情況又不會一樣
至少我相信C車不會掏錢賠的
看出不同了嗎
有沒有保加重 有沒有理賠出來
結果會不同
如果你夠聰明
會懂我在說什麼
--
大部份的情況都是客戶有加重
所以理賠會負責出面
我只是負責辦理出險 填文件 安撫客戶的心情
扮演好我自己的角色
可是有時候 當遇到客戶只保強制險時
理賠人員不會出來
這時候身為業務員
本著服務客戶的精神
我還是得親自出來
隨著次數的增加 也有一點小小的經驗
有時候還得陪著客戶尋找看哪裡有對方闖紅燈的監視器紀錄
說真的遇到這種情況
真的還滿累的
這次我的客戶A君
騎著機車行駛在機車道上
B汽車開車要路邊停車
侵入機車道
我朋友A君煞車不及
於是撞上B汽車
我朋友摔倒在地
機車又滑行出去
撞到違規停車的C汽車
我朋友是小擦傷
可是機車較嚴重 花了一萬修理
當下我有到現場去看
我到現場時 警察已在現場量了
B車的駕駛是位小姐 人很好 很客氣
也有道歉
我的朋友A君也是個好人
他認為自己小傷而已
希望對方能賠修車錢就好
也說看對方有沒有認識的機車行
可以到對方指定的機車行修理
不想佔對方便宜
我當下覺得對方態度好
也覺得應該很好處理
受傷的部份就強制險處理就好
可是沒想到 回去後
事情就漸漸開始變了
B車並沒保加重
所以理賠並不會出面
就四處找人問
問了一個人壽業務員 一個胡言亂語的傢伙
就說什麼車禍沒有100%的責任 大家都有責任
意思就是說 "我要賠你一部份就好 而你也要賠我一部份"
然後又說C車違規停車 所以C車也要負責任
因為若是機車沒撞到C車
也許不會壞這麼多
於是情況就變成
A車要賠B和C兩台車
B也賠A和C兩台車
C也要賠A和B兩台車
情況變得很複雜
而我們唯一的優勢
就是我們人有受傷
我後來也有打電話給B車的小姐
她人依然很客氣
我也很客氣的告訴她
為什麼要搞得這麼複雜
也暗示她我客戶人有受傷哦~
講了半個多小時
沒辦法 我就叫B車小姐去申請調解好了
到這時 我還是認為B車小姐人不錯
只是誤聽了謠言
中間一個插曲是
B車聯絡C車的車主處理
是個年約45歲的婦人 保養得宜 風韻尤存 但是我是看得出來 她至少45歲了
結果C車的保險業務員後來打電話罵B車小姐 叫B車小姐不要騷擾C車婦人
而且叫A車和B車要賠C車的維修
她不可能付錢
在調解之前
我也作了很多功課
請教律師 請教理賠人員 能問的儘量問
過程中 也發現很多事情 很多謠言
一些大家口耳相傳
可是卻似是而非的謠言
到了調解這天
我們三方都提早20分鐘到
就唯有一人遲到
那就是那個滿口胡言亂語的B車的人壽保險業務員
我們這邊就A君和我
B車是她和她先生 (和一個遲到的業務員)
至於最不得了的是C婦人(45歲up)
她在調解時 從頭到尾沒說半句話
她帶了三個人
一個是理賠人員 (原來她的車有加重 我這時才知道)
一個是某大保險公司的區經理
一個是車禍專家
她帶的這三個人一到現場
立刻跟我們的調解委員 熟的跟什麼似的
而我們的調解委員 不知為什麼 這次就一個
是一個六七十以上的老頭子 (恕我這麼說 因為我不喜歡他的調解風格)
在B車的業務員到之前
其實調解委員和C車的3個隨從們都還滿識相的
他們都認為A君有受傷
就B車和C車平分賠A機車的錢就好了
A君不必付半毛錢
這時B車小姐的老公就開始有點不爽了
(原來B車小姐的老公很偏激 看來是個斯文的男人 真是想不到)
後來B車小姐的業務員終於到了
就開始說了......
A機車即使有路權 可是也要負擔責任啊
因為即使法官判決 也會判決"應注意未注意"
所以A機車一定有責任 也要賠錢給B汽車
於是我就將我所找到的條款和資料給那個業務員看
告訴他 他是一派胡言
就我的認知 對付這種人就是要跟他講法條
雖然B車的業務員一直反抗
根本就只想講他自以為是的理由
即使我已經將條款放在他眼前 他還是不看
後來是調解委員和C車的隨從們"硬是"要B車付7000元和解
C車的理賠付3000元
事情才完結
而B車小姐的先生很生氣
為什麼沒人賠他的車
一直強調"他是被撞"
可是他也沒辦法 就這樣被情勢所逼 和被眾人們"強迫"和解
後來他可能氣到受不了 就自己消失不見了
至於B車小姐到現在 人還是很好
算是一個不錯的結果
後記 :
因為民事上的處理 實在太複雜 牽涉很多東西
所以只要能和解 就是一件好事
大家不要計較多
可是說真的
就我的感覺
若我們台灣的調解委員會就是這種水準
也難怪台灣的車禍頻傳 糾紛不斷
台灣人對路權的概念還像個幼稚園一般
從頭到尾 調解委員 C車的車禍專家 C車的保險業務員
不斷的強調"社會事怎麼處理" "江湖事怎麼處理"........
最後是用真的像是"強迫"的方式 讓B車和解
而不是告訴他們法規的規範 路權的重要
(其實是他們只知道A車受傷為大而已)
C車的貴婦呢?
雖然她起初是要A車和B車賠她車的維修
可是到最後 沒人賠她半毛錢
她就一直當貴婦當到最後
至於那個車禍專家.....呵.....在閒餘時倒是不斷吹噓自己多利害
我認為台灣車禍理賠這方面 依然是很落後的
今天若是C車沒加重
C車的貴婦肯自己掏三千元出來和解嗎?
今天若是我客戶A君沒受傷
那麼大家還會這樣一面倒的付錢給A車來和解嗎?
大家只是怕A車提出過失傷害的告訴罷了
不是對路權有真正的認識
就我個人的見解
雖然結果是可以接受的
可是包括調解委員和所謂車禍專家都搞錯方向
我打心底瞧不起他們
可是我也沒資格說什麼
因為也許我不一定會處理得比他們好
記得我到某間保險公司的理賠單位去詢問時 (不是我的公司)
那時裡面人員還說了一句話 "哈 活該 誰叫你客戶不加重 給他一個教訓"
保險是分攤風險用的
而不是出事時被人取笑用的
每人都可以選擇是否分攤風險
而不是不分攤風險的人就錯
雖然事後 A車和B車很快的就選擇加保任意險了
真的很快
可是我依然認為這中間有很大的錯誤
這個大錯誤就是產物保險肇事處理原則
還有產物保險處理理賠時的方法
這個處理原則造成了社會上多大的誤解
若是一般人都知道處理原則的由來和理賠處理的方法時
應該大家都會很失望吧
也許我的想法是錯的
也許只要能圓滿和解就是好方法
---------------
這是一篇心得文
我也不想和人去爭辯
因為我懂就是我懂
我也沒必要去教會別人
可是在保險界 靠著一張嘴巴 真正似懂非懂的人太多了
總是會有人沒看到現場圖 現場照 和現場陳述
就自以為什麼都懂了
坦白說
我雖然賣保險的
我還真的很討厭大多數愚笨的保險業務員
在我這件case裡
若是只看完現場圖
大多數會以為B車和C車要負責任
我在和一位律師討論時
他只看現場圖時 很直覺就說
直接告B車和C車過失傷害就好了
C車一定有責任
在我告訴這位律師發生經過後
他才說C車和事故發生可能沒有因果關係
(沒看過圖的人閉嘴)
而在我的認知和判斷裡
B車對A車要負100%的責任
C車對A車不必負責任
A車對C車也不必負責任
但是B車要賠C車一部份 C車自行吸收一部份
可是後來和解的結果呢?
沒錯
C車的理賠人員根本就是只看現場圖 不管事發經過
賠了A車3000元
而C車沒獲得B車任何賠償
沒錯 這就所有保險公司理賠人員處理的方法
看到這裡還看不懂的人
請退出保險界
別再害人了
至於有人會說法官會怎麼判的
說真的你不是法官
你也不懂法條
每件案子情況都不同 證據也不同
法律修改前和修改後的情況也不同
判的法官也不同
別再亂說了
今天這個case
若是三方都有保加重
三方都是理賠出面
和解的情況會不一樣
可是三方若都沒有保加重
和解的情況又不會一樣
至少我相信C車不會掏錢賠的
看出不同了嗎
有沒有保加重 有沒有理賠出來
結果會不同
如果你夠聰明
會懂我在說什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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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Quintina
at 2012-10-04T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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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Frank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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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ch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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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ich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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