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友好~
小妹日前發生車禍
目前與對方保險公司商討後續賠償中
第一次車禍也不太了解
想跟版友們請教一下「薪資證明」的問題:
我目前的工作是在家中的早午餐店工作
平時薪水是以現金的方式
店面有向政府登記營利事業登記
負責人是以我本人的名字做為登記
但實際在管理店的還是爸爸媽媽
休養期間家中是再另外徵人來頂替我的工作
想請教各位版友
這種情況該如何處理「薪資證明」?
手機排版請見諒
謝謝各位版友T_T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Table of Contents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