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基隆人
在台中有家教學生
所以固定周末下台中 有放機車在這
上周六在清水騎在慢車道 突然被路邊的小客車倒車撞倒
橈骨骨折 診斷書是 修養三個月 需要1個月專人照顧
對方有保任意險 第三人 強制險(旺旺友聯)
對方保險有打來說 因為是他們倒車 所以會付全責
我在台中的家教是兼職(一個月兩萬) 因為剛退伍 正職的旅行社才去兩天
車損 12000
強制險看護36000
醫療總額 34587 自費骨釘31600(強制險只負擔兩萬)
對方保險今天開含強制險總額15萬給我
請問這個數字合理嗎
調解有可能更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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