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理賠事宜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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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子的~~~我老婆在5/22發生車禍~~~

肇事原因是對方闖紅燈~~~他承認了~~筆錄也寫的一清二楚了~~

但我老婆的的傷勢是鎖骨閉鎖性骨折~~~已經植入鋼板了~~

但三個月後還得再開一次刀取出~~~所以這三個月一定得在家休養~~

後續要再休息多久也不知道~~對方是瓦斯行的機車~~有保強制險跟第三責任險~~

我想問的是有關和解及理賠事宜應該在什麼時候提出呢?

總不能等到第二次開刀完都休養完了才提出~~~這樣根本失去保險救急的意義了~~

請有經驗的版友能幫我解答一下~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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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2-06-01
你自己已認為是要救急?那不就是越快越好了嗎?
Sandy avatarSandy2012-06-01
越快談,理論上越可以早拿到理賠金,但越早談,傷勢越不穩定
萬一之後的狀況,比當初和對方談時還要慘,那怎辦?
Adele avatarAdele2012-06-04
在家休養,不是我們認為該在家休養,就可以要求對方賠
James avatarJames2012-06-07
一樣需要醫生開立診斷書,才比較好談
Hardy avatarHardy2012-06-11
強制險方面,可先去申請理賠,記得詢問醫生,需不需要專人
專人照顧,若需要的話,請他開在診斷書上,強制險可賠
Liam avatarLiam2012-06-12
強制險兩年內皆可申請,不限次數
Steve avatarSteve2012-06-13
有事故三聯單...可以等整個療程結束後再申請 並不會有損失
Hedwig avatarHedwig2012-06-14
如果有三聯單,但三年後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