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後要求交通費問題 - 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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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好
我在過年時因為對方違規左轉撞到我的車子
人均無受傷 因此屬民事

鑑定後對方保險公司願意負全責 把車修到好
再牽車那一天因為自己有事 請家人去帶牽
牽的時候家人說要簽一份和解書才能把車領走
我不以為意就請家人簽完領回

修車花了5天

因為我對這方面比較不熟
一直以為所謂的上下班衍生的交通費保險公司是不賠的
只能請肇事者自掏腰包賠償這一塊
後來上網才發現原來這個也可以在保險公司賠償範圍!!

所以我想請問如果牽車時已經簽完和解
還可以再要求交通費這部分嗎? 有計程車收據
如果真的沒辦法 是否可請肇事者賠償呢
因為就我所知 在交通費這部分保險公司似乎都不一定會陪
反而都是肇事者自行賠償的

謝謝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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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Agnes avatarAgnes2014-02-28
已經和解了就不用再談了,不然和解簽假的嗎?
Emma avatarEmma2014-03-03
要看和解書內容才能確定
Gilbert avatarGilbert2014-03-08
如果有寫到"放棄一切訴追權利"這種意思
原po就死心吧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4-03-13
除非原po要先主張限於錯誤,被詐欺,被脅迫
Mary avatarMary2014-03-17
使契約無效
Megan avatarMegan2014-03-18
如果要跟保險公司要求交通費 那他們會跟你算零件折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