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槽族 退休金跟著走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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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Isabella
at 2004-08-02T10:17

Table of Contents

■ 記者 林燕翎

案例

剛踏出校門的張小莉,進入令人稱羨的光光科技公司,中午休息時間,聽到同事王小鳳、

陳小明討論個人帳戶制、年金保險制,張小莉聽的一頭霧水,只知道勞工退休金改制成功

,怎麼改成這麼複雜?這些制度都增訂在勞基法裡面嗎?

小莉心想,反正進公司不久,距離退休還早,建議小鳳不要花腦筋在這種硬梆梆的問題上

,不如討論周末出遊活動。小明、小鳳異口同聲對小莉說,以後不分年資深淺,老闆都得

提撥退休金到自己的戶頭了,這麼重大的事,怎能不弄清楚?

解析

勞基法第53至58條規範勞工退休,雇主應負擔的法律義務。勞基法規範的退休制度即俗稱

的舊制退休金。舊制退休金因為年資無法累計,且多數勞工都無法領到,因此,勞委會推

動退休金改制,另訂「勞工退休金條例」。

勞工退休金條例設計個人帳戶制、年金保險制雙軌並行,這兩大制度即俗稱的新制退休金

。兩大退休制度在94年7月1日上路。

個人帳戶制就是由雇主每月根據勞工工資的6%,提繳退休金到勞保局開設的個人帳戶。例

如張小莉在新制推動後,選擇新制,光光科技的老闆必須以「張小莉」為戶頭名稱,在勞

保局開設張小莉的帳戶。

張小莉月薪為3萬元,老闆就必須以3萬元的6%,即1,800元,按月提繳1,800元到張小莉的

勞保局帳戶,當小莉達到退休條件時,就可向勞保局請領月退金。

假使張小莉在光光科技服務三年後,跳槽到月月電子,就改由月月電子老闆,根據張小莉

每月工資的6%,提繳退休金到張小莉在勞保局的個人帳戶。

換句話說,個人帳戶制隨著勞工走,工作年資全部都可累計,如果張小莉從光光科技服務

三年、在月月電子服務十年、隨後又到洋洋半導體工作十年,直到退休,那麼張小莉就有

23年的工作年資,在勞保局的個人帳戶裡,就有這23年來,三家公司老闆按月幫他提繳的

退休金。

為鼓勵勞工自行提繳退休金,個人帳戶制設計,勞工可以在工資的6%範圍內,自願提撥退

休金,自願提撥部分可以在當年度的所得淨額裡扣除。

年金保險制則是200人以上企業,經工會或二分之一勞工同意,可選擇保險公司提供的年

金保單,由雇主幫勞工投保年金保險,老闆每月必須負擔勞工工資的6%作為保費。

至於年金保險的請領方式、何時領取,則由保險公司自行設計,不過,年金保險的保單需

要送交勞委會審查通過,以保障勞工權益。

年金保險制有適用門檻,200人以上企業的勞工就有個人帳戶制、年金保險制兩項新制度

可以選擇;服務於200人以下企業的勞工,就只能選擇個人帳戶制。

【2004/08/02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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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gs: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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