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相關請益 - 所得稅

Table of Contents


小弟於民國100年購入一間店面(約1800萬),
由於家庭因素,為了讓長輩安心而登記在岳母名下。
由於不諳法規,天真地以為若干年後只要雙方同意直接改登記在我名下即可。
現在才發現直接贈與房產會造成日後新制的房地合一稅大增,必須要用買賣的,
在請教過代書後仍有些不清楚的地方,故上來請益。


先提一下,我並不擔心岳家會侵吞這筆錢,主要是針對以下流程是否合法來請教。


最重要的,我想先順一下流程,
我們預計明年準備好頭期款600萬,貸款1200萬,向我岳母"購買"這房子。
買賣完成後我岳父岳母再逐年以一人220萬的額度贈與現金給我妻子,
直至總共1800萬贈完為止。
我每拿到440萬去就去還房貸,花約三年還完1200萬貸款,
這個流程沒有錯吧,或是有什麼其他問題嗎??
(這棟房子當初的購買與之後的這1800萬本來就從頭到尾都是我的)


如果這個流程沒有問題,那麼在此前提之下,

1. 我向岳母購屋與岳母贈與現金可以在同一年進行嗎??

2. 岳父不幸中風已無行為能力,他可以享有每年220萬的免稅額度嗎??

3. 我的小姨子身上也有約400萬,我可以私底下拿220萬現金給她,
請她匯給我或我太太,讓我們一年可以還到660以減少利息的負擔,
這樣是可行的嗎??(當然,我小姨子並沒有其他需要贈與的對象)

4. 考慮到之後若要出售時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取得成本在合理情況下應該
是越高越好(...吧?)若從此角度考量,若在我負擔得起的情況下名目向
岳母購買的房價是不是盡量拉高比較好,比如說拉到2200萬之類的。
優點:每拉高100萬,可減少日後售出時房地合一稅100萬 x 15%
(持有一定會超過十年)
缺點:a. 增加還款年限與貸款利息,但利息用年利率2%算應仍比房地合
一稅划算
b. 我岳母也是掛在我名下撫養,這樣會不會造成她當年度收入提
高增加我的所得稅


不知道我這些想法有沒有錯,或是會否實務上根本就不可行。還請各位大大
指點,非常謝謝,萬分感激。

--

沒有肌肉,
我是一個不完整的男人....

--

All Comments

Rebecca avatarRebecca2018-07-08
在網路上有看到這種說法,建議你問房地合一稅的承
辦人員看看,金流能提出的話,主張借名登記還蠻有
機會的,不過應該是要上法院訴訟的:
「業經法院查明認屬借名登記者,應可參照特種貨物
及勞務稅之規定,登記名義人移轉土地予實質所有權
人時,非屬房地交易所得,免課徵所得稅;嗣後實質
所有權人交易時,以其出資購入土地,完成所有權移
轉登記於登記名義人之日為取得日。」
Eartha avatarEartha2018-07-12
如果你還是堅持要用二親等買賣的話,我建議你備妥資料
,找熟這方面的專業人士辦理。這個板上次有個人自己以
Ina avatarIna2018-07-12
為自己通通都懂了,就自己去辦,結果缺乏經驗,還是功
虧一簣。
Edward Lewis avatarEdward Lewis2018-07-16
帖主考量算週延~~但第3點可能會有中槍風險。小姨子匯出
高額金錢~要如何擺平證明金錢來源?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8-07-19
Eden avatarEden2018-07-22
另外,等岳父母去世後,如果妻子能夠順利繼承的話,將
來再賣出,可以主張舊制的房屋財產交易所得。
Megan avatarMegan2018-07-25
這件是可以用這樣子來節稅的,但得等岳父母百年後才能
取得不動產。
Ursula avatarUrsula2018-07-27
你主張借名登記 之前的金流都由你這邊出 還比較容易合法
你只要能證明之前的金流都是由你戶頭出
比你這1800在那邊搬來搬去簡單多了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7-29
還有岳父有意識表達及判斷能力? 否則可能不行。
Daniel avatarDaniel2018-08-03
不考慮人性及法律問題,僅就節稅而言,等岳父母去世之
Regina avatarRegina2018-08-06
後再由妻子繼承,不但能適用舊制之財產交易所得,還能
免徵土地增值稅及契稅。
Skylar Davis avatarSkylar Davis2018-08-08
這才是最佳的節稅方式。
Elvira avatarElvira2018-08-11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8-08-16
無行為能力,係指無法獨立為有效法律行為的資格。
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8-08-19
並不是中風就一定是「無行為能力」。成年人對於因
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其為意思表示或受意思
表示,或辨識其意思表示效果之能力,顯有不足者,
或是在精神錯亂或無意識狀態下,才是無行為能力。
Agatha avatarAgatha2018-08-23
Edwina avatarEdwina2018-08-24
另外,每年220萬贈與稅免稅額是一種屬於中華民國的國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8-08-27
民權利。按「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為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8-08-31
民法第六條所明定,本件岳父只有中風但未死亡,當然
仍然享有每年220萬贈與稅免稅額。
John avatarJohn2018-09-02
實務上帖主岳父是錢要轉出去給別人,如果被證明無行為意識
Olivia avatarOlivia2018-09-05
能力之類的,到時被國稅局或是其直系親屬告~可能贈與無效
Zora avatarZora2018-09-08
甚至參與的人可能會有法律上的問題。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8-09-13
二親等買賣視同贈與需出示完整資金流向。用買賣賣方所得需
Jessica avatarJessica2018-09-14
併入所得稅吧(100年是舊制?),賣價做太高也是要算一下是否
David avatarDavid2018-09-19
划算,還有土增稅。目前也在處理二親等買賣覺得好麻煩...
Emily avatarEmily2018-09-20
找資產顧問幫你處理吧,小問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