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與稅 簡單問題一問 (贈3000p幣) - 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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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一個基本的問題

我國稅法應該是採以年度課稅

也就是說 :

如果某甲之父母 在2007年七月時 贈予其子某甲100萬元。

那麼 2008年 這個年度 可以再贈與某甲 100萬元了嗎 ?

以爬文所知,我想應該是可以的對吧 !!


還是說,要等到2008年七月之後,才得以再贈予100萬元呢 ?


詳答者我贈3000元p幣(未稅)

因為對我很重要

所以我想再確認一下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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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流的男人讓正妹衝動、二流的男人讓正妹心動、三流的男人讓正妹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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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Oliver avatarOliver2008-05-20
我不要P幣...不過我可以回答你~捐贈是依年度來看..
Gary avatarGary2008-05-24
你可以 12/31 給100萬 ,1/1 再給100萬... 這樣就扣不到稅
George avatarGeorge2008-05-25
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