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贈與稅 簡單問題一問 (贈3000p幣) - 稅務Gilbert · 2008-05-19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我想請問一個基本的問題 我國稅法應該是採以年度課稅 也就是說 : 如果某甲之父母 在2007年七月時 贈予其子某甲100萬元。 那麼 2008年 這個年度 可以再贈與某甲 100萬元了嗎 ? 以爬文所知,我想應該是可以的對吧 !! 還是說,要等到2008年七月之後,才得以再贈予100萬元呢 ? 詳答者我贈3000元p幣(未稅) 因為對我很重要 所以我想再確認一下 感恩 -- 一流的男人讓正妹衝動、二流的男人讓正妹心動、三流的男人讓正妹感動。 -- 稅務All CommentsOliver2008-05-20我不要P幣...不過我可以回答你~捐贈是依年度來看..Gary2008-05-24你可以 12/31 給100萬 ,1/1 再給100萬... 這樣就扣不到稅George2008-05-25希望對您有幫助 http://go2.tw/gozRelated Posts請問影印二維條碼報稅單~急畢業後工作一年請問報稅非本人要身分證嗎醫療費用和保險費請問僑生研究生的所得要報稅嗎?(10萬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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