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實務上關於贈與稅是怎麼徵收的
每個人一年有110萬的免稅額
那麼如果我分批次給呢?
一次給30萬 分成4次就超過120萬了
那麼國稅局要怎麼徵這筆稅?
如果是每次都拿現金
沒有銀行的轉帳證明
那麼這筆稅還收的到嗎?
又國稅局怎麼知道這筆款項是單純贈與還是買賣所得
純粹好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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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一年有110萬的免稅額
那麼如果我分批次給呢?
一次給30萬 分成4次就超過120萬了
那麼國稅局要怎麼徵這筆稅?
如果是每次都拿現金
沒有銀行的轉帳證明
那麼這筆稅還收的到嗎?
又國稅局怎麼知道這筆款項是單純贈與還是買賣所得
純粹好奇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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